各县(市、区)分局,市局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要求,经我局认真研究,组织制定了《保山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等,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按照国家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管理要求做好企业监管工作。
附件:保山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