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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563104D/20250603-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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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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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5年广播电影 电视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局,市融媒体中心,省属702台,腾冲中波台,市安播中心: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市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定于20258月组织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3号)有关规定,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相关工作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对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程序

(一)市直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程序申报,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县(市、区)所属人员:各县(市、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经县(市、区)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广播电视局。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经所在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统一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时间

202584日—88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评审时间

保山市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间为20258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须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需提交一式15份纸质版。

3.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2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广电局汇总后报送)。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请提供最高学历及初始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各一式1份(A4纸复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色背景1寸照片,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如果最高学历学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职称证书和聘书。

5.业绩成果材料。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参加各种培训、进修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标注)、著作等各一式1份(A4纸复印)。

6.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7.县级及以上全面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需提供最近一次《保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汇总表》。

8.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有关规定办理,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9.《送评材料一览表》、《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10.手工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材料将不受理进行评审。

(四)审核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附件6)。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⒊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附件5)。

⒋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外,还将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受理

材料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持《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严格遵守材料报送时间,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个人报送及邮寄材料。

材料报送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二号楼A12楼,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二)材料清退

所报评审材料请自留底稿,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他材料一律不清退。清退时间为评审当年1231日前,评审结束接到任职资格通知书后,请持身份证及时领回有关材料,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请与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4.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5.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6.承诺书模板(供参考)

7.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联系人及电话:石盛昌 2199680 18788003975。)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20256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