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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10836-4/20240808-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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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5030148号提案答复的函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50301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晓琛、何晓波、董蓉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噪声污染防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建议”(503014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保山中心城区噪声扰民现状及影响

2024 年上半年,全市共收到环境投诉举报 357 件(不含中央环保督察交办 64 件),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322 件。污染类型分析:从信访登记322件投诉举报污染类型看,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是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噪声污染171件,占53.11%;大气污染111件,占34.47%;水污染32件,占9.94%;固废污染4件,占1.24%;其他4件,占 1.24%。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处理噪声类警情340起,办理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类行政案件1起。根据保山中心城市噪声投诉类型,噪声来源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噪声:一是社会生活噪声。这是中心城区噪声污染主要原因之一,包括广场舞噪声、小区装修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中的高音喇叭、家庭娱乐活动等。这些噪声往往发生在公共场所或居民区,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二是建筑施工噪声。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施工噪声也成为中心城区噪声扰民的重要因素。夜间施工、道路工程等产生的噪声,往往会对周边居民的休息造成干扰。三是交通噪声。车辆行驶、鸣笛、深夜“炸街”摩托赛车等产生的噪声,在中心城区尤为突出,对居民的生活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四是工业噪声。虽然工业区通常位于城市边缘地带,但部分中心城区仍可能存在工业噪声污染,如工厂生产、机械设备运行等产生的噪声。

噪声污染对人们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直接危害身体心理健康。噪声扰民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干扰居民的休息和睡眠,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中,居民可能会出现睡眠不足、精神疲惫等问题。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声环境中,不仅会影响人的听力健康,还可能引发心理疾病,如焦虑、抑郁等。此外,噪声还可能对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噪声扰民会破坏城市的宁静环境,降低居民的生活质量,居民在噪声环境中难以进行正常的休闲、娱乐等活动,影响生活品质。当下噪声污染防治已成为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任务。

二、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接到提案后,各主、协办单位根据任务分工,扎实履行各自职责,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能职责,提出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议意见。二是促成提案办理相关单位的协调会召开。三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宣传两次。四是环保、公安部门及时处理噪声污染投诉。依托110接处警电话、环保部门12369投诉平台随时接受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到位。2024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受理查办噪声污染投诉171件;全市公安机关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民辅警29670人次,排查宾馆酒店7552家次、出租房5928家次、歌舞娱乐ktv811家次、烧烤摊736家次,发现制止各类生活噪声850次。五是协调市住建、交通部门加强公共场所噪声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配合相关部门逐步规划实施管理。六是协调隆阳区政府开展好宁静小区、宁静社区等“宁静”系列建设,并在下一步工作中推进实施。

三、下步工作措施

提案中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建议也为我市的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下一步将扎实开展好保山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一)持续加强规划引导、科学评估修订声环境功能区划。一是完成保山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工作。隆阳区人民政府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对《保山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进行了评估,邀请3名省级专家和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多个部门进行了技术审查,找准了保山中心城区声功能区划分存在的两个问题:未明确4a类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区域执行4a还是4b类功能区,主要是大瑞铁路与G56杭瑞高速重叠部分;发现1处Ⅰ类用地比例大于70%,划分为2类区。2023年11月7日,省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最终评估得分91分,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上报备案。二是结合实际对保山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进行调整。针对保山中心城区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存在问题、结合最新《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5年调整一次的要求,隆阳区迅速制定调整计划,开展声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保山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24-2028年)》已于2024年6月14日由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调整后的功能区总面积141.89平方公里,其中:划分1类区18个区划单元,总面积63.10平方公里,占功能区面积的44.4%;2类区18个区划单元,总面积22.11平方公里,占功能区面积的15.6%;3类区6个区划单元,总面积17.97平方公里,占功能区面积的12.7%;4a和4b类区总面积为38.72平方公里,占功能区面积的27.3%。三是推进保山中心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保山市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了中心城区的功能区监测站(点)自核,期间经省厅和生态环境部的多轮复核、调整,生态环境部确定保山中心城区布设7个功能区自动监测(站)点,分别是1类区2个、2类区3个、3类区1个、4a类区1个。自动监测站建设原来省厅部署相关经费要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建设和运行。我市于2023年10月在开展点位自核工作时,同步协调隆阳区人民政府,争取当地财政2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预算,并已完成各点位“水电网地”协调,计划生态环境部反馈规范性审核结果后,立即开展建设,在2024年底前完成建设和联网。近期省厅监测处反馈,项目将于7月底开标,预计8月底设备可到位、安装。

(二)完善规章制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提升声环境质量,切实解决保山中心城区人民群众身边突出噪声问题。2024年3月,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等14部门印发《保山市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细化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职能职责。2020年8月,隆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隆阳区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商业噪声、娱乐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的监管职责。保山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治理重点为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公共场所娱乐活动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家庭室内活动噪声。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执法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永昌街道、兰城街道、青华街道、九隆街道在噪声治理方面的职能职责,通过各职能部门联动,强化噪声监管,促使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城区声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加强部门协同治理。政府统筹,生态环境、公安、交通、住建、文旅、综合执法等部门要结合各自领域噪声污染防治职责,认真履职,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严厉查处。充分发挥12369生态环境举报平台、110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作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有效应对噪声污染报警应急预案,对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由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公共 场所管理人员进行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职能部门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处置过程配备分贝测试仪等设备,做到用科技说话,以数据服人。接到噪声污染情况,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点对点指挥调度,形成现场处置合力,确保噪声污染情况得到快速有效处置。结合保山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坚持聚焦重点、分类管控、综合施策、社会共治原则,对四类噪声源实施分类管控。一是加强工业噪声管控。2023年,全市57家企业的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均开展自行监测。二是加强建筑噪声管控。中心城区在环评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声环境准入。截至目前,未审批0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等声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对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可行性评价严格把关,确保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为建设项目优化选址、合理布局提供科学依据,把噪声污染防治降低到现行标准的允许水平,环评阶段对噪声污染源,要求采取绿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各敏感区声环境达标。从源头控制好建筑噪声管控,及时处理夜间施工带来的噪声污染情况。三是加强交通噪声管控。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拓宽城区道路,改造道路设施状况,优化城市交通管控,降低道路车辆密度,预防交通拥挤;实施绿化降噪工程,合理搭配乔、灌、草密植;强化限速、禁鸣路段监管,严格规定大型车、载重汽车和高噪音车辆的行驶时间和路线,严禁拖拉机、载客三轮摩托车进入城区;重拳打击“飙车炸街”,今年以来共查处“飙车炸街”案件78起。四是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控。公共场所设置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及显示屏。文旅、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广场舞、KTV、慢摇吧等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按要求对KTV、网吧、慢摇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审批;加强对保山市群众演艺协会的引导规范和管理,对纳入免费开放体系的各类文化设施加强行业整治和管理;加强对KTV、网吧、慢摇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特别是对噪声污染的监管。

(四)强化宣传教育。全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托日常宣传工作开展好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充分发挥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结合法制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组织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低碳日”等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对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防治、扰民噪声投诉等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和宣传。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增强人民群众法制观念,提升全社会的守法、尊法意识。对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典型案例进行系统培训宣传,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开展警示教育。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短视频平台、自媒体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普及噪声污染防治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鼓励企业和居民积极参与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提高对噪声污染防治的认识和参与度,减少个人及企业经营活动产生噪声污染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噪声污染防治,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优秀示范点建设推广。协调隆阳区人民政府组织基层网格员、治保会、小区物业、广场管理人员做好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由隆阳区人民政府统筹,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主动作为做好试点创建工作,完善管理措施,创新管理方式,让群众自觉接受管理,服从管理,让噪声污染防治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逐步促进宁静小区、宁静社区等“宁静”示范点的推广建设。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