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40808-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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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5030025号提案答复的函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5030025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保山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建设的建议》第(05030025号)提案,已交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民建保山市委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关于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建设的建议》中,指出缺少规划,布点随意;规模偏小,经营混乱;监督偏弱,管理多头;技术落后,资源流失;环境污染存在隐患5个方面问题,提出纳入统一规划,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回收网络,规范经营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出台相关政策;培育龙头企业带动行业发展;开展全民宣传教育,加强技能培训5条建议,这些建议符合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建设实际情况,准确反应了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事业发展存在的短板、问题,对加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建设工作,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意义。对此我们予以吸收采纳,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一、关于“纳入统一规划,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执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2007年第8号令),始终把工业、农业、生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2023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79.6万吨、综合利用率83.25%,排全省第4位,高于全省30.96个百分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44%;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6.04%;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9.98%,较2019年27.02%提高12.96个百分点。推动隆阳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昌宁县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回收体系建设、云南通威二期余热蒸汽发电4个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总投资2.92亿元。《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没有具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用地分类,国家对土地资源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再生资源回收”项目,根据供地方式的不同,可选择利用商业、工业、仓储等规划用地,《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布局了包括商业、工业、仓储等在内的各类用地,可供“再生资源回收”项目选择使用。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差距仍然很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开展废旧资源回收企业、网点、交易市场统筹规划,形成完善的回收网络体系,许多可回收资源得不到有效地回收和处理。下步,商务、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自然资源规划等职能职责部门,将结合全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资源等具体情况,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适时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规范引导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健康发展。

二、关于“建立回收网络,规范经营体系”的建议

按照《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自2019年11月30 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废品回收经营,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即可开展合法经营,无论经营事项发生变化与否,都无需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相关部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积极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及管理模式,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两网融合”,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收购站点监督管理,推进城市废旧家电、家具、纸板、衣物、塑料、包装物品、金属、玻璃制品等低值可回收物专门由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回收和分拣,并建立收集统计台账。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建成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8家。

三、关于“明确管理职责,出台相关政策”的建议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2007年第8号令)已明确,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2024年6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7号),该文件明确要求:各州(市)不制定配套文件,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布局发展好废弃物回收利用产业。坚持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走私洋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2021—2023年,全市共查处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环境违法行为8件,共处罚金额318万元。

四、关于“培育龙头企业带动行业发展”的建议

坚持龙头企业带动战略,优化再生资源利用要素配置,加强企业间的产业协同和合作,推动形成完整的产业链,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引导支持建成了一批工业、农业、生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成保山海螺水泥配套日处理800吨、腾冲海螺水泥配套日处理300吨等7套5.2万KW装机余热发电企业,实现了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变再生资源利用,2023年共发电2.83亿千瓦时。建成腾冲古林、保山德森等利用木材加工边角废料加工中高密度人造板、机制木炭生产线。建成4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2023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3.59万辆,拆解量排名全省第2。建成保山欣顺、保山兴建、昌宁兴达等小型废塑料回收企业,保山瑜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瓦楞原纸生产线。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扶持隆阳区辛街乡保山泰邦家庭农场有限公司、隆阳区辛街乡凯斯环保秸秆颗粒厂、隆阳区金菇郎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昌宁县合简生物质燃料开发有限公司、昌宁绿洲生物有机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利用市场主体,示范带动秸秆综合利用。投资8000余万元,建成保山中心城市150吨/日、昌宁县15吨/日的厨余垃圾应急处理项目,中心城市、昌宁县餐厨垃圾得到及时有效规范处置。同时,加快3个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龙陵县华益建材实业有限公司1.5万辆/年规模、昌宁博瑞废旧物资有限公司1万辆/年规模、昌宁湘诚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5万辆/年规模)、2个余热发电(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期12MW余热发电项目、龙陵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工业硅配套20MW余热发电项目)、2个农膜、废塑料回收(保山勇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8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昌宁诚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4个企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保山隆基沉积车间VOC尾气治理建设项目、龙陵县镇安镇八零八尾矿库50万吨尾矿综合利用治理项目、保山集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5万吨金属硅颗粒项目、龙陵县闽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5 万吨金属硅颗粒项目)在建项目建设。主动谋划服务好施甸县静脉产业园区规划建设、隆阳区保山鼎环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1.5万辆/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腾冲市云南金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5万辆/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云南华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5万吨废旧机油回收加工、腾冲市国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00万吨建筑垃圾生产免烧砖等一批项目。

五、关于“开展全民宣传教育,加强技能培训”的建议

利用地球日、环境日、节能低碳周等,通过现场和广播、电视、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政策、技术宣传培训,加强公众环境意识、知识宣传,倡导从小事做起,从孩子抓起,提高公众环境保护、节约资源意识,营造绿色生产生活氛围,引导公众进行绿色消费,形成自觉参与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让回收利用废旧资源成为全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共识,激发全民参与热情,从而使居民、企业、政府三位一体共同参与到循环经济建设上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