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5061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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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5040124号提案答复的函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5040124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保山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第(05040124号)提案,已交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致公党保山市委对保山“无废城市”建设的关心、支持,《关于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中指出,目前,保山市尚未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建设“无废城市”已成为推进保山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急切需求。建议从高位推动,加强统筹规划;试点探索,创新建设模式;培训帮扶,提升工作能力;全民参与,坚持共建共享4个方面来加强“无废城市建设”,这些建议对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意义。对此我们予以吸收采纳,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一、关于“高位推动,加强统筹规划”的建议

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2021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1个部门,对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申报工作的函》(云环函〔2021〕799号),无废城市建设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58个三级指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基础条件摸底调查,调查结果是我市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等硬性指标方面短板突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资金保障等难以保障,短时间内难以达到要求。2022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向五县市区征求“无废城市”创建的意见建议,五县市区均书面回复暂不具备申报条件,暂不申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2024年11月7日,云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全面总结分析全省“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存在困难问题,综合评估16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基础条件,提出在“6+3”的基础上,2027年前,新增大理州、红河州、文山州、曲靖市4个州市。为深入落实全省“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主动协调联系技术服务单位,计划2025年完成保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科学设置建设指标、确定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建设任务分工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大工程项目,适时启动建设工作,并申请财政纳入2025年预算,但因财政困难,暂时无法实施。下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争取财政支持,在“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统筹考虑,明确“无废城市”建设任务。

二、关于“试点探索,创新建设模式”的建议

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结合区域实际对设施进行科学合理布局,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原则,指导帮扶建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企业3家,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问题。2024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93.07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48.4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6.77%,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7.63万吨,处置量为5.90万吨、处置率为77.33%,乡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为100%。推进地膜科学使用试点县项目,完成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任务,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管理,加快构建废旧农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全市农膜回收处置水平,2024年废旧农膜处置率86.33%。

三、关于“培训帮扶,提升工作能力”的建议

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扶持隆阳区辛街乡保山泰邦家庭农场有限公司、隆阳区辛街乡凯斯环保秸秆颗粒厂、隆阳区金菇郎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昌宁县合简生物质燃料开发有限公司、昌宁绿洲生物有机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利用市场主体,2024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2.44%。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鼓励指导养殖场(户)采用低成本、易操作的粪污处理工艺,实现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2024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2.53%。投资8000余万元,建成保山中心城市150吨/日、昌宁县15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中心城市、昌宁县餐厨垃圾得到及时有效规范处置。同时,加快保山勇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8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昌宁诚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龙陵县镇安镇八零八尾矿库50万吨尾矿综合利用治理项目建设。

四、关于“全民参与,坚持共建共享”的建议

出台《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山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和餐厨垃圾的规范处置提供有力的管理依据和政策保障,教育引导部门协同联动和公众有效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动市民分类习惯养成和文明素质提高。坚持龙头企业带动战略,优化再生资源利用要素配置,加强企业间的产业协同和合作,推动形成完整的产业链,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引导支持建成了一批工业、农业、生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成保山海螺水泥配套日处理800吨、腾冲海螺水泥配套日处理300吨等7套5.2万KW装机余热发电企业,实现了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变再生资源利用。建成腾冲古林、保山德森等利用木材加工边角废料加工中高密度人造板、机制木炭生产线。建成6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利用量排名全省第2。建成保山欣顺、保山兴建、昌宁兴达等小型废塑料回收企业,保山瑜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瓦楞原纸生产线。

五、关于“开展全民宣传教育,加强技能培训”的建议

利用地球日、环境日、节能低碳周等,通过现场和广播、电视、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政策、技术宣传培训,加强公众环境意识、知识宣传,倡导从小事做起,从孩子抓起,提高公众环境保护、节约资源意识,营造绿色生产生活氛围,引导公众进行绿色、低碳消费,形成自觉参与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让回收利用废旧资源成为全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共识,激发全民参与热情,从而使居民、企业、政府三位一体共同参与到循环经济建设上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