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5〕167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及《保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保政发〔2025〕4号)有关规定,现将《规划(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3日(共30日)
二、公示方式
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送至418091929@qq.com邮箱 (标题请注明“‘十五五’地灾规划意见建议”)
(二)书面信函:请邮寄至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查管理科(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902室,邮编:678000),信封请注明“‘十五五’地灾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三)联系电话:0875-2120986(联系人:杨红)
四、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形式反馈,并在标题或信封上注明“‘十五五’地灾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二)反馈意见时请注明有效联系方式(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必要时沟通确认。
(三)我局将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对合理可行意见予以采纳,并在修改说明中说明采纳情况。
(四)本公示仅用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不作为其他用途。如有疑问,请与上述联系人沟通。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做好全市“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
1.《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2.《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25日
附件【《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附件【《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附件【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