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四大工程”打造扶贫开发
“升级版”
今年以来,保山市聚焦“六个精准”总体要求,通过“四个转变”,扎实推进全市脱贫攻坚,确保2018年23个贫困乡,207个贫困村,21.4万人贫困人口脱贫摘帽,力争2020年共奔小康。
实施“立体化”扶贫工程“聚合力”
严格落实“一把手”脱贫攻坚责任制,加强扶贫专项督查和绩效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压紧压实脱贫责任,加强与省级挂钩部门、教育部直属高校等的汇报对接。争取在人力资源、医疗卫生、信息等方面得到更多社会帮助支持。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强化扶贫信息动态管理,改进结对扶贫方法,提升贫困群众“造血”能力和帮扶满意度,充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实施“农产化”扶贫工程“剜穷根”
以市场为导向,做精做优做强农产业,实施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工程,集中力量扶持特色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电子商务等产业,用好产业基金。以10个流转土地万亩以上规模农业为抓手,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烤烟、核桃、茶叶、中草药、水产畜牧养殖等短期、中期、长期产业,确保贫困户拥有稳定增收产业,实现后续发展。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类型多样、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对农民增收大的高原特色现代产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实施“透明化”扶贫工程“稳安全”
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确保项目资金公开透明、严格规范使用。充分发挥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考核职能,针对扶贫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巡查,对认识不到位、精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通过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促进财政扶贫资金闲滞等问题得到及时改正,有效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安全。
实施“政策化”扶贫工程“兜底线”
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贫困村(社区)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创新了扶贫开发体制。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挂钩帮扶、社会帮扶、队伍建设、监督考核等方面强化扶贫攻坚工作,做到了组织、制度、监督、考核有保障。同时,开展“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紧密对接相关部门,大幅增加扶贫投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统筹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优质化。切实加强农民工创业培训,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加大教育、卫生扶贫力度,逐步提高贫困人口医保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落实低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