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再压实责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保山市出台《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的实施意见》
保山市结合5月3日至6日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莅保调研,提出保山市脱贫攻坚要走在全省前列的明确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度州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通报,以问题为导向,以后进争前列为目标,制定《保山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的实施意见》,再进一步0核理问题清单,对标对表,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赢保山脱贫攻坚战。
《意见》正视问题,找根源。保山市通过自查梳理出贫困识别和退出不精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有偏差,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有差距,因村因户帮扶措施简单化,“挂包帮”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不扎实,统筹协调不到位6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思想认识层面上的问题、也有工作方法和能力水平上的问题,但从主观上看,是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担当不够、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从根源上看,是骄傲自满、盲目乐观,混淆标准、急于求成,主体不明、代办包揽,淡乡弱村、基础不牢等原因。
《意见》明确目标,提信心。结合国家和省当前脱贫攻坚稳扎稳打、克服冒进的总体要求,围绕保山市“五个做成”,到2019年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收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力争市、县级扶贫成效考核结果位列全省前列。
《意见》明确责任,定清单。总体上以国家和省脱贫攻坚考核指标体系为指挥棒,提出全市“精准对象、产业增收、安全住房、群众满意度、教育扶贫、技能培训、基本医疗、社会养老、道路建设、电力设施、广电通讯、安全饮水、活动场所、资金监管、挂钩帮扶、信息档案”16项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的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定责任清单,要求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如期完成脱贫工作任务。
《意见》压实责任,抓落实。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检查督査、强化扶贫部门责任、压实行业责任、落实挂包帮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考核奖惩”8个方面强化保障、推进责任落实。在组织领导方面,市级四班子主要领导、市委副书记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分别挂5个县(市、区),挂县领导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汇报1次联系工作情况。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汇报,领导小组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在考核方面,自2017年起,力争脱贫攻坚期内保山市党委和政府年度扶贫成效考核位列州市前5名,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党委和政府年度扶贫成效考核位列全省贫困县前30名,腾冲市党委和政府年度扶贫成效考核位列非贫困县前12名。达不到目标的实行层层追责。同时,建立健全对县级党委政府,市级行业部门,乡镇,村、驻村扶贫工作队考核奖罚机制。
《意见》出台后,全市召开脱贫攻坚后进争前列现场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已迅速召开安排部署会,组建动态管理工作队,进村入户摸底调查,贫困对象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建房和整改情况基本摸清,各项扶贫工作正在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