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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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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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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级部门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实施方案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部门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驻保单位:

《市级部门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

《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7〕16 号)明确的16 项工作任务和8 条保障措施是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出台的重要措施和抓手,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各部门的核心任务,要按照“四个意识”要求和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脱贫攻坚,依据部门行业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对标对表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部门“一把手”是抓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落实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推进落实,全面履行责任。要把行业扶贫目标任务列入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日程,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抓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三、强化组织实施

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相衔接,紧密结合全市脱贫攻坚计划,精准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研究制定落实重点工作和量化指标的实施方案,倒排任务时间表,明确具体责任人,千方百计统筹调度各种资源,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四、强化督查考核

市委、市政府将把各部门履行行业扶贫职责情况和完成行业扶贫目标任务情况纳入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日常跟踪督办、年中重点抽查、年底总结考核,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有行业扶贫目标任务的部门每季度末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1 次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梳理汇总,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完成工作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并对其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将督查情况报告及时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约谈问责。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6 月30 日

(此件发至县处级)

附件:市级部门行业扶贫职责目标任务分解表

市级部门行业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实施方案

序号

单位

部门职责

“十三五”目标任务

(2016-2020年)

2017年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人

1

市委组织部

1.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 2.负责牵头对村级党组织书记开展培训。 3.负责牵头选派管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牵头组织实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部有效覆盖。

1.实现全市1268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全部建设完成。 2.选派和管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每年选派挂包单位具有一定农业农村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参与驻村帮扶。

张云怡

2

市委

农办

负责牵头组织贫困户劳动力培训,培育新型农民。

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力度,免费对贫困户劳动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积极扶持贫困群众就地或外出务工、创业。

组织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3万人。

1.牵头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妇联、科协、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会等有农村劳动力培训职责的单位,开展多形式、多内容培训。 2.将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对象,提供“一对一”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

杨敬东

3

市发展改革委

1.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 2.负责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扶贫工程和光伏扶贫工程。 3.指导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工程。 4.负责对脱贫退出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的核查、核实。 5.负责组织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计划。

1.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014人、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人口16022人,确保当年脱贫易地搬迁贫困户有安全稳固住房。

2.完成以工代赈扶贫工程和光伏扶贫工程。 3.指导电网公司完成贫困村农村电网改造工程。

4.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计划,加快边境地区脱贫步伐。

1.完成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并得到省发展改革委认可,确保2016年度易地搬迁户100%入住。

2.组织实施2635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确保2017年末入住率达90%以上。 3.组织完成年度以工代赈工程和兴边富民行动任务。 4.指导电网公司完成贫困村农村电网改造工程。

1.督促指导县(市、区)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整改。

2.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项评价通报,确保整改效果。

3.指导县(市、区)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4.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督导和考核。

段登位

4

市工业信息化委

1.负责协调抓好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 2.负责实施“宽带乡村”工程。

1.全力做好宽带网络覆盖工作,确保当年退出贫困村光纤网络覆盖到村委会。 2.到2020年,完成到村级的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实现100%贫困村光纤宽带网络,网络到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

完成33个贫困村光纤宽带网络建设任务,网络到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

1.做好“五网”中互联网建设的项目推进工作,提高宽带网络覆盖面。 2.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构建“互联网+扶贫”信息通信网络体系。

刘志胡

5

市教育局

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2.合理布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3.负责对贫困对象就学“减、免、代、补”信息及贫困退出教育考核指标信息的核查、核实。

1.到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能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贫困县学前一年毛入学率达90%,学前三年入园率达70%左右;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

2.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落实对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享受其他政策外再给予2500元助学金资助,考入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困难学生,在本科学校期间,除享受其他政策外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学费奖励。

1.小学入学率达99.5%以上,贫困村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当年退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孩子不因贫困辍学。

2.继续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与贫困县退出挂钩衔接机制,推动2个贫困县(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达到国家评估认定标准。

3.制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继续接受教育精准招生、精准资助措施,确保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孩子不因贫困辍学。

1.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2.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为重点,严格落实各类惠民政策。

3.指导浦发基金教育项目的实施。

段晓波

6

市民宗局

负责组织实施少数民族发展工程。

1.做好少数民族发展实施工程。 2.落实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项目资金。

做好示范点创建,加大资金投入,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示范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

2.深入实施好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余宗友

7

市科技局

1.负责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 2.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 3.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4.负责培训新型农民。

1.引导280名以上的科技人员在特殊困难地区开展科技创业和科技服务。

2.积极组织申报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2个,建设星创天地等科技企业孵化器5个。

3.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50户。

4.支持一批“互联网+高原特色农业”项目。

5.依托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项目,培训新型农民1万人次。 6.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1.在边境县(市)各组织实施80万元兴边富民项目。

2.支持引导77名以上的科技人员在特殊困难地区开展科技创业和科技服务,为集中连片困难地区培训10名乡土人才,落实科技人员补助政策,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3.支持科技培育建设星创天地等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平台1个以上。

4.开展以科学技术普及和实用技术推广为主要内容培训新型农民3800人次以上。

1.开展以科学普及和实用技术推广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育新型农民。 2.围绕广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支持科研机构在贫困县示范推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中药材和畜禽新品种,转化科技成果。 3.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业和科技服务工作。

何树林

8

市民政局

1.负责推进“两线合一”。 2.负责落实贫困人口政策兜底保障措施。 3.负责落实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 4.负责对低保人口实行整户识别,整户参保。 5.负责核查贫困对象享受低保等信息。

6.负责脱贫退出人口所涉相关考核指标信息的核查、核实。

1.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实行政策兜底保障,把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享受扶贫政策。

2.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3.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临时救助力度,妥善解决贫困人口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

1.对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发放补助。

2.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1.会同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残联制定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2.开展农村低保精准施保排查整治工作。

赵明宽

9

市财政局

1.落实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负责县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审核和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 3.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4.负责实施资产收益性扶贫。

1.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总量年度增幅稳定增长不低于20%。 2.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3.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 4.指导县(市、区)实施资产收益扶贫。

1.市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度水平,增幅不低于20%。 2.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17年纳入统筹整合的市级专项资金整合用于脱贫攻坚;及时完成对县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审核。 3.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建立资产收益定期报告制度。 4.监督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力争市级年度扶贫资金结余结转率为零。 5.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指导县级及时整改2013-2016年扶贫资金违纪违规问题。

1.多方筹措资金增加专项扶贫资金。 2.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展资产收益扶贫,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控制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强化资金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3.加强对浦发基金、国开行贷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李余明

1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负责实施社保兜底保障扶贫,落实贫困人口创业扶持政策。 2.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和就业。 3.负责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覆盖。

4.负责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务工等信息核实。

5.负责脱贫退出人口涉及相关考核指标信息的核查、核实。

1.对每个有就业意愿和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每年至少开展1次免费职业培训,每个有适龄劳动人口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技能劳动者就业。实现全市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100万人次,帮助13万人脱贫。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参加大病统筹,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把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4.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创业园区扶持等政策措施,优先覆盖贫困人口,强化创业培训与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

1.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含门诊特殊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

2.完成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18.55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83万人次。

3.完成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04万人次。

4.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1.组织各工业园区重点吸纳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入企务工,实现贫困人口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2.充分挖掘建筑业、公共管理服务业就业渠道,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务工就业。 3.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力度,免费对贫困户劳动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积极扶持贫困群众就地或外出务工、创业。 4.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 5.组织实施春风行动,将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对象,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

杨云青

11

市国土资源局

1.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2.争取贫困地区25度坡以上基本农田退耕还林还草政策。 3.负责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浦发基金和国开行贷款项目建设用地。

4.负责贫困退出对象购买商品房、门面房等不动产信息的核查、核实。

1.指导县(市、区)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需求,并按省部署推进全市结余指标流转。 2.积极争取国家及省支持我市将贫困地区25度以上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1.及时上报审批,保障县(市、区)扶贫开发用地。 2.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需求。

1.指导县(市、区)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编报。

2.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整治项目支持,待上级下达土地整治项目计划后,认真组织实施。

3.开通绿色审批通道,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手续报批。

杨国满

1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负责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2.负责对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实施改造建设。 3.负责核查贫困对象住房、人居环境等信息。

4.负责脱贫退出人口危房改造信息的核查、核实。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万户。

年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预下达任务19430户,其中计划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13990户(此项数据需经各县市区进一步摸底调查后确定)。

1.精准核实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底数情况,制定改造计划,优先保障当年退出建档立卡户的危房改造。

2.切实加强技术人员培训,组建技术专家组指导各乡(镇)C、D级危房识别认定和今后改造建设工作。

张文钦

13

市交通运输局

1.负责实施全部建制村“三通”(通硬化路、通班车、通邮)工程。

2.负责实施20户以上直过民族、较少民族和沿边地区自然村通路。 3.负责贫困地区道路信息核实,并对贫困退出涉及考核指标信息进行核查、核实。

1.实现所有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危险路段设置防护措施。

2.实施直过民族和沿边地区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535公里,实现20户以上直过民族和沿边地区自然村通路,同步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3.加快推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窄路面加宽工程,优先实现脱贫出列村“三通”(通硬化路、通班车、通邮),至2020年,实现全部建制村“三通”。

1.实现所有建制村100%通硬化路。

2.实施20户以上直过民族和沿边地区自然村通路项目153项289公里,同步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3.实施17项246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2项170公里窄路面加宽工程,确保当年脱贫出列的33个建制村实现“三通”。

1.将交通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优先纳入、优先审批、优先安排,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2.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3.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强化工程安全质量管控。

4.加强监督考核,定期对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建立通报制度。 5.指导浦发基金、国开行贷款交通项目的实施。

成德君

14

市水务局

1.负责制定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人饮安全规划。

2.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水利扶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保障等重点工程。

3.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保障情况进行核实,对脱贫退出人口涉及考核指标信息进行核查、核实。

1.到2020年,力争建成30件以上重点水源工程。

2.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50%以上,水质达标率显著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有保障,其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

1.建成6件重点水源工程。

2.全市集中供水率达到93%以上,当年出列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水质达标。

3.实现3.46万脱贫人口每人日均可获水量40L以上,其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

1.全面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按脱贫目标制定年度计划并加快实施。

2.加快水源工程建设。

3.实施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4.加强对贫困地区饮用水安全监测,加大水质检测、监测力度。

马子兴

15

市农业局

1.围绕全市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贫困地区产业扶贫规划。 2.负责协调推进特色产业加工园区建设,形成特色产业基地。 3.负责核准贫困对象拥有耕地、水产品养殖水面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信息。 4.负责推进规模农业和农特产品加工项目实施。

1.到2020年,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品加工、服务基地,初步形成特色产业体系,贫困县农业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建档立卡贫困村每个村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有条件的贫困农户至少参与1-2个增收项目。

2.加大对贫困村集体经济扶持力度。

3.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组织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地初加工,从增值中增收。

4.建立贫困地区产业到户机制,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创新扶贫带动模式,健全贫困地区市场流通体系,强化金融信贷扶贫扶持,加强贫困地区贫困户产业技能培训。

1.牵头推动高原特色农业扶贫,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产业行动,年内确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全覆盖,贫困村有1至2项产业发展项目,贫困户至少参与1项持续稳定增收产业。

2.实现当年出列贫困村集体经济有一定稳定收入来源。

1.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 2.示范推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中药材和畜禽新品种。 3.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农业庄园、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林)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4.健全完善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段生维

16

市林业局

1.负责落实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政策。 2.负责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各类联结农户与龙头企业的服务组织。 3.负责实施生态护林员精准脱贫政策。

4.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地、生态补偿、护林员收入等信息核查、核实。

1.建设木本油料产业基地20万亩,开展木本油料中耕抚育180万亩。 2.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总投资达2.4亿元。 3.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每年投入贫困地区林业资金不低于全市林业投入的70%,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安排到贫困地区的比例不低于80%。

4.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重点发展木本油料林和林下经济,力争贫困地区人均拥有1亩特色经济林。 5.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各类联结农户与龙头企业的服务组织,使林农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000户以上,催生培育25户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数量达到150户以上;进一步完善扶持措施,培育10户以上的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省级龙头企业达到58户,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5户以上。

6.开展生态护林员精准脱贫,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转化为生态保护人员,到2020年,有1000名左右的人员享受此政策。

1.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投入贫困县的资金不少于3500万元。 2.投入贫困地区重点生态工程资金不低于5800万元,完成营造林任务22.7万亩,完成人工造林9万亩,封山育林3.7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 3.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0万亩。

4.发展5户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2户省级龙头企业;19户林农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9户市级龙头企业。

5.扶持贫困地区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34户。 6.实施生态护林员精准脱贫不少于500人。

1.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坚持规划引领,通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一是使贫困农户得到部分政策性收入,二是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发展特色产业,建立生态脱贫长效机制。

张明

17

市商务局

1.负责推进“电商扶贫”,拓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增收脱贫。

2.负责组织实施贫困地区电商人才培训工作。 3.负责协调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认证、溯源体系建设。

2020年前,争取实现全市贫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覆盖;实现10%的贫困人口通过电商带动脱贫。

1.实施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计划(2015年-2017年),实现全市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

2.开展贫困地区电商知识培训2500人次以上。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加大贫困地区电商知识培训力度,培训人次达到2500人以上。

3.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

4.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保山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品牌,加快贫困地区质量认证和溯源体系建设。

5.争取支持,加强贫困地区电商基础设施建设。

王德山

18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贫困地区文化、广播电视、通讯设施建设,实施一批惠民项目。

2.负责实施贫困地区文物保护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项目。

3.负责对贫困退出涉及考核指标进行核查、核实。

1.确保当年退出贫困村所辖自然村99%以上通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传输三种广播电视覆盖方式,至少有一种信号通到所辖自然村)。

2.所有建制村有农家书屋,并正常开展借阅活动。

1.推进52个“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器材配备及使用。

2.为5个县(市、区)文化馆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

3.实现33个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以建档立卡贫困村所辖自然村为单位通广播电视信号)。

4.实现当年退出贫困村有农家书屋,并正常开展借阅活动。

1.制定《保山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标准》《保山市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标准》。

2.瞄准贫困地区,加大广播电视推进力度。

3.推动农家书屋正常开展借阅、读书活动。

艾怀森

19

市卫生计生委

1.负责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2.负责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和贫困地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3.负责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服务卫生。 4.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筛查核实。

5.负责对贫困退出人口医疗考核指标信息核查、核实。

到2020年,全市农村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13‰和20/10万以下;区域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人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兜底措施进一步完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组织完成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筛查核实工作,筛查率100%。

2.年内为900名贫困地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3.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和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全覆盖。

4.实现当年退出贫困村每千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建有标准化村卫生室,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1.加快实施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和县级医院整体迁建工程。

2.继续实施市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市第二人民医院、龙陵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人民医院工程及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程。 3.实施市人民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并签订一对一帮扶责任书。 4.加强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的检测和防控,加强对贫困地区饮用水安全监测。

5.加强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6.指导浦发基金、国开行贷款卫生项目的实施。

穆快昌

20

市统计局

1.配合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及时提供全市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及增速、全市贫困规模及贫困发生率、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增速等数据及分析材料。

2.负责指导各级做好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指标测算工作。

1.完成全市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及增速测算工作。

2.完成全市贫困规模及贫困发生率测算工作。

3.完成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及增速测算工作。

完成当年全市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及增速、全市贫困规模及贫困发生率、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增速等测算及数据分析工作。

1.紧紧围绕脱贫退出目标任务,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数据质量,对标对表密切监测目标完成情况。 2.指导各级完成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指标测算。

吕兆杰

21

市旅游发展委

1.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扶贫工程。

2.督促指导旅游扶贫示范县、乡镇和特色旅游扶贫村建设。

落实《云南省旅游扶贫专项规划(2016-2020年)》,完成1个旅游扶贫示范县(隆阳区)、2个示范乡镇(施甸县姚关镇、龙陵县碧寨乡)、50个旅游特色扶贫村建设,培育10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

完成1个旅游扶贫乡镇(施甸县姚关镇)、20个旅游特色扶贫村建设,培育2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

1.制定《保山市旅游扶贫工作计划(2016-2020年)》《保山市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编制《保山市旅游农庄规划建设导则》。

2.实施全域旅游工程,推进旅游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 3.加大对全市旅游扶贫乡镇、扶贫村及扶贫示范户的督促指导。对新获评的四星级以上民宿给予扶持奖励。

温仕红

22

市扶贫办

1.负责编制全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2.负责脱贫退出、出列、摘帽督查考核。

3.负责组织各部门比对核实贫困人口,清洗相关数据,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指导工作。 4.负责制定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相关政策。

5.负责加强扶贫工作队员日常管理。

1.督促全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按期实施,完成投资434亿元以上。 2.完成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3.争取落实到位专项扶贫资金10亿元以上。

1.争取落实到位扶贫专项资金2亿元以上。

2.完成全市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工作,实现对象精准。

3.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作。

4.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工作。

5.督促、指导好布朗族整族帮扶工作。

6.继续推进全市直过民族脱贫帮扶工作。

7.制定《保山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

8.配合农业部门实现当年退出贫困户产业全覆盖。

9.开展好“10.17”扶贫日活动。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及时落实中央、省、市级脱贫攻坚政策。

2.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项脱贫攻坚工作有责任领导及责任人。

3.按照《保山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认真开展脱贫攻坚督查。

4.定期对涉农资金整合、“挂包帮”等工作开展督查。 5.加强对浦发资金项目、国开行贷款等项目的调研及专项检查。 6.对年内脱贫人口、出列贫困村任务进行核查及预脱贫评估。

7.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做好中央、省级脱贫攻坚政策解读。 8.完善结对帮扶制度,压实挂包部门帮扶责任,严格开展“挂包帮”工作考核。

张仲林

23

保山浦发基金和国开行贷款项目办

指导浦发基金和国开行贷款项目的实施。

1.指导县(市、区)实施70亿元(优先级)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

2.指导县(区)实施36.2亿元(国开行贷款)国开行保山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督促各县(市、区)完成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投资50亿元(优先级)。

2.督促各县(区)完成国开行保山市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7.5亿元(国开行贷款)。

1.建立完善工作机构。

2.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3.督促县(市、区)、市直部门、保山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保山经理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4.督促各县(市、区)按时规范支付购买服务资金。

5.加强与浦发银行、国开行的沟通对接。

张仲林

24

市供销社

1.负责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人口。 2.负责发展农民合作组织。

到2020年,发展25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以上农民合作社(经济实体),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20个,其中在贫困村新发展和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30个以上。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2.强化管理,提高理事会成员素质。 3.积极创新,提升合作社服务功能。

莫逸尘

25

市规划局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园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划设计及审查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划设计及审查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年度规划设计及审查工作。

1.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新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建规〔2016〕201号)开展规划编制。

2.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3.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对规划方案及时开展审查和报批,按程序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杜绝未批先建。

李明

26

市金融办

1.负责制定贫困地区投融资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2.负责指导浦发基金、国开行贷款等扶贫项目实施。 3.围绕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协调开展金融扶贫。

1.加大金融服务,产业基金支持规模农业2亿元、六大产业20亿元,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2.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有效拓宽贫困地区抵押物担保范围。

3.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和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加快贫困地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步伐。 4.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到2020年各县(市、区)分别成立一个。

1.建立市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

2.腾冲市成立一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3.产业基金6.78亿元支持规模农业、六大产业。

4.落实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贷款优惠政策。

5.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试点建设惠农金融服务站。

6.开展企业上市、挂牌培育辅导工作,力争完成一家企业股改工作。

1.建立市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

2.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建设。

李余明

27

市档案局

负责脱贫攻坚档案管理。

实现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

指导完成5个点的扶贫档案规范管理。

1.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脱贫攻坚档案管理能力。 2.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做好脱贫攻坚档案管理。

聂江娥

28

市工商联

负责落实“万企帮万村”工作。

全市20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个村均至少有1家企业挂钩帮扶。

全市20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70%有企业挂钩帮扶。

1.组织发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挂包帮”工作。 2.以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为主要扶贫方式,协调企业提供给贫困户一定的就业岗位。 3.做好“万企帮万村”台账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温仕红

29

市总工会

1.负责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工会组织体系,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

2.推进农民工就业及创业能力提升。

1.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帮扶,推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能力提升,强化对来自贫困地区农民工的入会和维权工作,重视对困难地区农民工的帮扶,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工会建设,整合社会力量参加脱贫攻坚。

2.对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推动其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使其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1.做实农民工培训基地,帮助20000名农民工参加引导性培训。

2.在全市至少开展1项涉及贫困地区的主题劳动竞赛。

3.推动贫困地区建立农民工会员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实现贫困地区40%的入库农民工加入工会。

4.贫困地区40%的新建基层工会建成“六有”工会。

5.从全市工会本级当年预算的帮扶资金中至少投入10%专项用于贫困家庭、困难农民工帮扶。

1.各级工会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脱贫攻坚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工会系统“新工人·新成长·新市民”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3.加强考核督查,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重点目标责任进行管理考核。

李发荣

30

团市委

负责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能力提升及创业帮扶工作。

1.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2.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程。

3.实施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

4.实施扶贫关爱工程。

5.开展贫困地区团建提升行动。

1.实施“贷免扶补”1200户、小额担保贷款950户、“两个10万元”70户。

2.新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6家以上。

3.开展“春暖童心·微心愿”活动12次。

1.完善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对接机制,确保任务完成。

2.抓实“四个一”(能力素质提升、直过民族语言培训、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扶贫关爱活动)工程落实。

3.抓好青年电商培训和服务工作做好农村青年电商培训。

4.多层次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外出务工青年经验分享交流活动。

李永标

31

市妇联

1.负责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妇女能力提升及创业帮扶工作。 2.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好《保山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6—2020年)》《保山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励和问责办法》,均衡优质推进义务教育发展。

1.组织妇女培训,引导妇女居家灵活就业。

2.教育引导妇女督促孩子完成义务教育。

3.推进创业创新巾帼行动,搭建妇女创业创新平台。

1.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妇女培训,引导妇女居家灵活就业。

2.教育引导贫困家庭妇女督促孩子完成义务教育,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

3.创建“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5个。

1.加大培训力度。

2.开展示范点建设工作。

赵丽惠

32

市残联

1.负责全市贫困地区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

2.负责贫困对象残疾人口信息核查、核实。

组织实施全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计划,落实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助盲脱贫等工作任务。

1.为50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为30名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援助。 2.培训盲人60人次,建设规范盲人保健按摩机构12家。 3.对1005人次农村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1.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2.实施精准康复服务。

3.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4.实施助盲脱贫行动计划。

5.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

杨洪钧

33

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

负责全市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及贫困发生率的测算。

1.完成全市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及增速测算工作。

2.完成全市贫困规模及贫困发生率测算工作。

3.完成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及增速测算工作。

完成当年全市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及增速、全市贫困规模及贫困发生率、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增速等测算及数据分析工作。

1.紧紧围绕脱贫退出目标任务,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数据质量,对标对表密切监测目标完成情况。 2.指导各级完成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指标测算。

杨益斌

34

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

1.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贫困地区金融扶贫工作。 2.负责贫困对象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信息的核查、核实。

1.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增加扶贫贷款投放,提高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金融服务水平。

2.积极争取扶贫再贷款额度,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支持带动贫困地区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

3.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3年建成520个以上惠农金融服务站。

1.4个贫困县(区)信贷投入累计达33亿元以上。

2.全市精准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速。

3.扶贫再贷款余额增速达50%以上。

1.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扶贫工作。

2.抓好精准扶贫评估结果运用,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引导法人机构用好扶贫再贷款,加大对有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支持力度。

4.制定《保山市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惠农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

张光耀

35

银监会保山监管分局

负责制定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规划,落实贫困地区金融支持扶贫政策。

1.积极争取金融扶贫优惠政策和信贷规模,适当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贷款申贷门槛,切实降低到户贴息贷款的利率水平。

2.加快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建设,严格控制贫困地区网点撤并,优先支持在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等机构。

1.积极争取金融扶贫优惠政策和信贷规模,适当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贷款申贷门槛,切实降低到户贴息贷款的利率水平。

2.加快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建设,严格控制贫困地区网点撤并,优先支持在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等机构。

1.加大金融扶贫政策传导力度,构建完善的金融扶贫体系。

2.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分片责任包干制度,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需求,严格扶贫小额信贷统计,对未完成扶贫小额信贷的银行业机构进行通报问责。

3.指导村镇银行深入贫困地区开展金融服务,严格控制贫困地区网点撤并。

龚毅敏

36

市农发行

落实贫困地区金融支持政策。

1.力争全市5个县(市、区)的扶贫贷款投入达255亿元以上。

2.精准扶贫贷款净投放不低于总投放量的60%。

1.在2016年贷款余额98.9亿元的基础上,确保增长20%以上。重点支持产业扶贫、基础设施扶贫、重点区域扶贫。

2.继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等贷款精准管理工作,全年精准扶贫贷款不低于总投放量的60%。

1.积极营销,对接贷款项目。 2.对农村公路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水利设施建设、农村流通体系等方面开展贷款支持。

杨光宏

37

市信用社

负责建立健全贫困地区金融扶贫体系,落实贫困地区金融支持扶贫政策。

1.到2020年,基本实现辖区内农信社网点乡镇全覆盖和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

2.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重点支持贫困户就业创业,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增收。

3.用好用足扶贫再贷款,让国家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的贫困户。

1.实现扶贫小额信贷包干乡镇 “三个100%”(包干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评级和信贷需求调查实现100%、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审贷满足率达100%、扶贫小额信贷任务完成率100%)。

2.完成扶贫再贷款年度计划任务。

1.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小额扶贫到户贴息贷款等民生类贷款。

2.落实扶贫小额信贷乡镇包干责任,全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

袁荣

38

保山电力公司

1.负责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电,实现辖区用电达标。

2.负责生产、生活用电信息核定,并对当年退出贫困村通电信息进行核查、核实。

1.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电力服务水平,贫困村所辖自然村90%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00%通380V动力电。 2.至2020年底前,公司供电辖区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99.81%,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贫困地区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千伏安以上。

1.投入6500万元,实施贫困地区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2.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电力服务水平,优先解决贫困地区低电压问题。 3.落实好国家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的优惠用电政策,每户每月由公司免费供应10千瓦时。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2.加强督导,强化协调,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3.规范用电管理,严格执行“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的相关规定。

杨思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