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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645-5-17_F/2017-081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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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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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亮三招


第一招:健全服务体系,助推脱贫攻坚战。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延伸金融服务,2016年末,全县有银行业金融机构6家,营业网点30个,银行业从业人员308人,挂牌设立13个综合服务宣传站点,投入使用ATM机89台,自动存取款终端59台,建成惠农支付服务点184个,布放POS机986台,农民群众在自家门前就能办理银行业务。保山昌宁长江村镇银行入住,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功改制为昌宁农村商业银行,金融实现了全县13乡镇124村(社区)全覆盖。

第二招:创新服务方式,助力脱贫攻坚战。一是加大涉农贷款支持力度。2016年末,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54.19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39亿元,占比达72%。二是积极争取县外及上级金融机构的支持。申报并获批农发行贷款7.85亿元,到位资金5亿元,专项用于昌宁县农村易地扶贫搬迁。获批国开行贷款8.7亿元、浦发行贷款12.94亿元,专项用于贫困乡镇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创新抵押方式破解农村融资难题。县级出台实施方案,县林权中心、县农商行、县担保中心等部门联合,通过直接抵押、担保抵押的方式,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2016年末累计发放“三权”抵押贷款93笔7672万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62笔1834万元(含经济林果抵押贷款19笔354万元),担保林权贷款8笔2145万元,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18笔2483万元,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5笔1210万元。

第三招:坚持分类施策,力保“一症一方”。昌宁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小额扶贫贷款、“贷免扶补”、农村危房改造等贷款项目服务到村到户,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升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2016年末,累计发放各类扶贫贷款4898笔35366万元,其中:小额扶贫贷款2564笔13000万元,贷免扶补贷款1110笔11087万元,失业担保贷款514笔5134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6笔1140万元,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313笔270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贷款70笔700万元,危房改造贷款321笔16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