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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645-5-17_F/2017-0828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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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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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召开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信息录入问题分析会

保山市召开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信息录入问题分析会

全市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信息录入以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5个动态管理信息录入督查指导组分赴全市五县(市、区)进行督查指导,发现和遇见一些信息录入问题,并结合省扶贫办8月25日反馈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保山市数据质量检测结果指出的问题。为切实解决问题,提高信息录入质量,确保数据录入真实、准确、完整,确保纸质信息和电子信息相符,确保录入数据信息与行业信息相一致。保山市于8月27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信息录入问题。

会上,5个督查指导组分别汇报五县(市、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督查考评科通报了省扶贫办反馈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保山市数据质量检测结果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初步处理办法和工作建议,通过会议充分讨论研究,达成共识,形成《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一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数据质量检测存在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下发各县(市、区)执行,《通知》分别对信息录入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一对一提出处理办法,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对标问题全面纠错。坚持自查自纠和及时修改省级反馈问题相结合的方式,对省扶贫8月25日已反馈的数据质量检测问题、市扶贫办指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省级将在8月29日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全市统一的处理办法严肃认真抓实信息数据修改完善。二是完善新增贫困村信息。根据8月25日省扶贫办综合处下达保山市新增贫困村206个,结合原有207个贫困村,抓好新增贫困村基础信息录入和原有贫困村数据更新,确保在系统关闭前413个贫困村基础信息全部更新完善。三是严守动态管理政策程序。严格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统一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信息录入相关问题的通知》《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录入发现问题及处理建议》要求,准确把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政策,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和工作程序,按照村民小组党员和户主评议、村两委拟定、村民代表会议定、乡(镇)审定、乡(镇)公示、县级公告等程序开展工作。四是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对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行业部门务必在信息系统关闭前全面核对核查准确,系统关闭后,行业部门数据出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五是做好迎接考核准备工作。9月5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工作组到州、市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考核,县(市、区)在全面完成数据录入、清洗的同时,统筹好工作力量,按照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做好查缺补漏工作,确保圆满通过省级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