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以“十有一满意”标准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
保山市对标对表《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以“十有一满意”标准,狠抓健康扶贫工作的落实。
有组织机构。保山市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健康扶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健康扶贫办公室在市卫生计生委,从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抽调专人,负责全市健康扶贫工作,各县(市、区)、各单位也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有工作机制。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出台《保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实施方案》、《保山市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健康扶贫协调机制暨联席会议制度》、《保山市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和《保山市加强全市健康扶贫宣传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的工作方案和有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确保健康扶贫有纲、有据的深入推进。
有规范台账。为确保数据信息准确、真实、可靠,管理规范,保山市结合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组织专门人员采取“入户调查、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数据比对”等措施,经过两轮数据筛查核实,全市确认的册建档立卡贫困户53573户210118人中,因病致贫5535户、因病返贫户427户,因病致贫率10%、因病返贫率8.33%。
有绿色窗口。全市医院结合实际,开设专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绿色通道,为贫困户就医挂号、诊断、住院费用结算等方面提供优先。10月份,制作《保山市健康扶贫服务证》5万本,发放到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人员手中,患者持《健康扶贫服务证》在市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一律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取消了住院押金,减少了患病贫困群众“跑腿”、“垫资”的现象。
有签约服务。为提高贫困人口医疗卫生意识,提高疾病预防意识,降低发病率,减少因病返贫人数,保山市印发《保山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从10月起在全市农村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920个,常住参保居民签约率48.52%,重点人群签约率81.92%,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率100%、贫困人口签约率90.93%。
要救治行动。在贫困户健康状况,清底清,情况明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制作了《保山市健康扶贫明白卡》,建立贫困户健康档案,加大救治力度,贫困人口9类15个病种的患者组织分类分批专项救治6525人,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62.22%,重病兜底救治272人,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有宣传专栏。在市、县、乡、村医疗卫生单位设立专门的宣传专栏1200多个,宣传健康扶贫30条措施,市上制作专栏的宣传样式,下发到市、县、乡、村医疗卫生单位,一季度一更换,做到宣传口径统一。
有宣传报道。开通了“保山健康扶贫”公众微信平台,及时宣传健康扶贫惠民政策。制作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宣传资料送至贫困户加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有督导通报。保山市健康扶贫办对五县(市、区)卫计局、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2次,对当前主要工作任务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
有工作成效。保山市按照“全市一盘棋,统一医保标准、统一民政救助标准、统一兜底保障标准和责任单位”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市、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为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健康扶贫专项医疗保险,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再加一重保障。慢病从28个病种扩展到34个病种。
群众满意度高。通过建档立卡贫困户“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家庭医生签约等措施落实,大大方便建档立卡贫困户转诊就医。通过走访,群众对健康扶贫满意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