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构建“五个体系”促百日脱贫攻坚
保山市以“苦战一百天,决胜年度目标”为主题,制定了《保山市精准脱贫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照贫困户退出“6项考核标准”和贫困村出列“10项考核标准”,明确以实现产业全覆盖、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提升群众满意度、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就学就医养老、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等7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重点,构建“五个体系”,推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重点落实到位,实现2017年33个贫困村、6.47万贫困人口脱贫退出。
一、构建责任体系促落实。完善市、县、乡党政“一把手”双组长制和行业部门“一把手”责任制,严格执行市级领导挂县联村制度,单位包村干部帮户制度,书记、市长、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分别挂5县(市、区),其它市级领导挂联39个贫困村。出台《在全市脱贫攻坚一线选拔任用干部和对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的通知》,对23个贫困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实绩评价,考核评价出“好”的乡镇5个,“较好”的乡镇15个,“一般”的乡镇3个。明确奖惩措施,市级财政筹措资金1830万元,专项用于脱贫攻坚考核奖励,对完成任务的村委领导、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村、乡(镇)、贫困县都给予奖励,特别是对完成脱贫任务通过脱贫成效考核的村奖励20万元,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本金(对2017的预脱贫的33个贫困村,已先预拨660万元)。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县(市、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
二、构建政策体系保实施。保山坚持把政策体系完善作为工作推进的前提和保障,出台《保山市关于举全市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和《保山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的实施意见》等46个文件,符合保山实际的“2+X”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同时,加强政策体系的宣传工作,让扶贫干部熟悉政策、会用政策,让群众了解政策、支持政策落地,用政策推进和保证百日脱贫攻坚行动落到实处。
三、构建监督体系推进度。制定《保山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等脱贫攻坚工作巡察、督查、指导、整治等方案,采取“专项巡察、综合督查、全程督导”等形式,成立5个巡察组、8个督查组、5个督导组,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导向,围绕各阶段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实时对5县(市、区)和36个行业部门开展巡察、督查、指导推动百日脱贫攻坚行动的实施。
四、构建投入体系保落实。创新扶贫资金筹措模式,落实地方财政支持扶贫政策、涉农资金整合办法,统筹浦发基金、国开贷款、中烟集团扶帮项目、直过民族脱贫帮扶等项目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有资金保障。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04.9亿元,其中:投资完成浦发扶贫基金18.13亿元,到位国开行贷款13.01亿元,中烟集团帮扶施甸县、昌宁县布朗族整族项目6.31亿元,有效的建设和改善贫困地区水、电、路、卫生、学校等贫困村退出的基础条件。
五、构建协作体系共建设。出台《保山市市级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实施方案》,明确36个行业部门脱贫职责,行业部门围绕部门职责全面落实专项扶贫,形成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步调一致、目标一致、标准一致,全市一盘棋稳步推进的生动格面。产业发展上,投入产业扶持资金8.86亿元,扶持中药材、茶叶、核桃等15个特色产业,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发展1—2项产业。住房保障上,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95个,搬迁15139户55473人(其中:建档立卡人口12405户48386人),完成投资48.5亿元;下达4县(区)农村危房改造指标8300户(腾冲市2000户由省级直接下达),户均补助2.2万元,其中:中央1.4万元、省级0.7万元、市级0.1万元。生态建设上,投入林业扶贫资金1.3亿元,完成营造林23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0万亩,扶持贫困地区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34户,聘用生态护林员1508名,浦发基金支持11亿元建设的3个万亩生态廊道项目加快推进。教育保障上,全面落实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人口就学补助、免除学杂费等扶贫政策,投入资金2亿元,对列入“全面改薄”规划的113所学校校舍进行重点支持,实现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就医保障上,制定落实云南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大病专项集中救治方案和大病专项补充保险实施方案等健康扶贫有关政策措施,实现全市建档立卡户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确保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