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修改说明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全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出台市级部门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为落实好领导要求,市扶贫办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部门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7〕36号)文件,按照各部门2017年上报情况,对《市级部门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表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请各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就该项工作说明如下。
一、《市级部门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表中所涉及的38个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部门脱贫攻坚职责,严格对照表中所列内容,逐一研究,进一步量化、细化相关指标,认真进行修改完善。各部门上报材料,将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印发,并对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二、相关材料请在邮箱中自行下载(邮箱号:bssfpb163.com,密码:2162226)。
三、各部门修改后的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18年3月5日前,分别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0875-2162226,邮箱号:bssfp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