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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645-5-17_F/2018-032801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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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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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产业扶贫助农增收

隆阳区产业扶贫助农增收

隆阳区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带动作用,合理规划产业,创新方法拓宽路子,2017年全区实现农业总产值85.84亿元,增长6.4 %;农业增加值52.35亿元,增长6.4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90元,增长9.6%,有效地实现了贫困户脱贫增收。

实现产业规划全覆盖。按照“长短结合、以短养长,有支撑、可持续、能见效”的原则,完成40个易地扶贫产业发展规划、34个集中安置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年10个退出村的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修改稿,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农业科技培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三年行动计划,确保贫困乡有支柱产业、贫困村有1至2个骨干增收产业,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1个增收产业,实现产业稳步增收。制定了5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区财政安排579万元经费,用于2016至2019年退出的2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购置农机具租赁、入股合作社或企业、自主创业,开展“百企联百村”行动,采取入股、提供协调服务等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并以开发资源等方式,自主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59个贫困村集村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实现产业发展规模化。发展产业的根本目的是促农增收,隆阳区创新土地流转机制,通过巩固提升专业大户流转土地、家庭农场生产、专业合作社经营、龙头企业带动流转土地四种模式,积极探索宅基地“集约开发”“农村土地银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田保姆”种田四种模式,通过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凤溪万亩茶园、万亩中药材等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助推农业朝着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使农民在一份土地上获得租赁、务工、收益分成三份收入,实现一户企业带动一项产业、致富一方群众、壮大一域经济。目前,全区流转土地3.03万亩,带动16000户农户增收。

实现经营主体多元化。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到贫困村建基地、办工厂、搞加工、促营销,实施“公司+基地+合作社+贫困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提高贫困群众的参与度,加强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发挥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助农脱贫增收的作用。如: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规划面积2.5万亩,概算总投资41亿元,完成土地流转1.2万亩,流转期限暂定30年,5年为1个周期,每隔5年,租金在前一个5年基础上上调10%,园区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提高农民参与度,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土地租金、务工、旅游业三份收入”,在园区打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50户60余人,经测算,园区建成后可直接提供3000个就业岗位,带动园区范围内6970户、3万人以上增收、2000名贫困人口脱贫。(保山市扶贫办 电话:216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