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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645-5-17_F/2018-0418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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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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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实施评价通报制度再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保山市实施评价通报制度再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保山市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充分发挥“挂包帮”“转走访”扶贫作用,实现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全省前列的目标,有效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压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平衡、队员选派不精准、帮扶效果不明显;工作队员脱岗、走读、与原单位不脱钩、作风不实、乡村评价差等问题,创新工作评价机制,制定《保山市脱贫攻坚工作评价通报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评价通报,以市委办文件通报了2017年市级挂联单位下半年排名前10名和后10名单位,通报了2017年第4季度市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排前10名和后10名的队员,并在综合考核中对排名前10名的10家市级挂联单位加2分,对排名后10名的3家市级挂联单位(属市考核单位3家)扣2分,对排名前10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给予名誉表彰,对排名后10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给予通报。调动了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挂联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各自优势,促使全市步调一步,上下同心,齐心协心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实现33个贫困村出列、5.4万人脱贫退出的好成绩。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3个评价重点。根据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重点负责任的作任务,确定3个评价重点对象,一是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园区党工委;二是挂联单位;三是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二)评价内容简单精准。根据评价对象所履行的职责任务,明确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园区党工委重点以对象精准度、“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挂联单位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以评价守纪、驻村、履职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

(三)评价方式科学简便。采取“分类分级”评价评价方式。一是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园区党工委县(市、区)的评价,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取有脱贫攻坚任务主责的发改、农业、林业、卫计等13家部门结合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园区党工委县(市、区)工作情况,每半年给出好、中、差的评价,由扶贫办汇总报领导小组通报。二是挂联单位由县(市、区)联系办负责,采取向挂包村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三委班子、乡干部发放测评表测评的方式,每半年对挂联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组织一次测评评价,评价结果由县(市、区)汇总后,确定最好的2个单位和最差的2个单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领导小组通报。三是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由县(市、区)负责,采取向驻村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三委班子、乡干部发放测评表测评的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评价结果由县(市、区)汇总后,确定较好的2名工作队员和较差的2名工作队员,于每季度末次月15日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领导小组通报。

(四)同步开展专项督查。评价通报与专项督查有机配合,用专项督查补充评价通报制度,制作下发《保山市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等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指导、整治方案,采取“综合督查、全程督导”等形式,抽调8个处级领导成产8个督查组,围绕“是否精准识别、是否落实责任、是否精准帮扶、是否精准退出”等方面,对5县(市、区)、4个园区和市直36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行业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3次专项督查,解决了保山市脱贫攻坚中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助推全市脱贫攻坚。

(五)评价结果运用到位。一是定期通报评价结果。对县(市、区)和挂联单位的评价每半年通报一次,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评价结果每季度通报一次。二是脱贫攻坚评价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对一次排名第一的县(市、区),年度考评中加2分,连续两次加5分。对一次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在年度综合考评中扣2分,连续两次扣5分。属市直综合考评的挂联单位,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对一次排名前10位的挂联单位,在综合考评中加2分,连续两次加5分。对一次排名后10位的挂联单位,在年度综合考评中扣2分,连续两次扣5分。不属市直综合考评的挂联单位,考评结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挂联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奖惩建议。三是评价结果纳入干部及单位考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评价结果,按干管权限反馈市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对一次评价排名后10位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不得评定为优秀。属市直综合考评挂联单位,年度内两次及以上排名前10位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加1分。年度内两次及以上排名后10位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属市直综合考评挂联单位的,派出单位在年度综合考评中扣1分。

二、取得成效

(一)认识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干部聚集“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抓扶贫责任,瞄准贫困人口,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抓精准、精准抓,抓具体、具体抓,形成了上级带下级、一层抓一层、层层推进抓落实的局面。

(二)责任进一步压实。《保山市脱贫攻坚工作评价通报工作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发挥了挂联单位和工作队员的作用,将挂联单位、工作队员的评价通报与年终考核挂钩起来,用“评两头,促中间”的方式管理单位和工作队员,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委政府、挂联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责任,有效推动了挂联单位和工作队员帮扶任务的落实。

(三)纪律进一步严明。通过评价通报,驻村扶贫工作队进一步严实由市、县组织部、联席办统一管理,工作总队具体管理,乡(镇)抓日常管理,派出单位协助管理,村“两委”协调配合督促管理的“五级联动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召回办法、组织教育培训、工作例会、工作布置、工作报告、考勤和请销假、随机督查、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措施,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的推动扶贫工作。

(四)帮扶成效进一步凸显。各挂联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发挥优势,加大产业扶持、教育扶持、提高劳动技能、改善村寨基础设施,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挂联单位共深入挂包村调研42287人次,直接投入资金63542.8万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87700.5万元,帮助协调项目837个,组织劳务输出45193人次。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帮助贫困户制定帮扶措施、贫困村年度脱贫方案,联系贫困户12018户,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768起,争取项目305个,争取项目扶持资金达7713.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