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实现后进争前列的目标
保山市党委、政府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经省考评组于1月26日至2月5日深入我市5县(市、区)25个行政村,抽查农户560户2490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和“挂包帮”定点扶贫年终考核。综合年终考核和平时情况,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的《关于2017年州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保山市党委政府2017年扶贫开发成效综合评价为“较好”,昌宁县综合评价为“好”,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综合评价为“较好”,龙陵县综合评价为“一般”,与2016年扶贫开发成效综合评价结果相比,实现后进争前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