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保开组办〔2018〕10号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级部门2018年脱贫攻坚职责
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驻保单位:
《市级部门2018年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7﹞16号)确定的 16 项工作任务和 8 条保障措施,将全市2018年度脱贫退出任务分解到市级有关部门,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高脱贫质量的安排部署,结合保山实际采取的重要措施和抓手。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脱贫攻坚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依据部门行业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对标对表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市级各部门“一把手”是抓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落实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推进落实。要把行业扶贫目标任务列入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日程,根据2017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缺补漏,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认真研究制定抓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全面落实部门责任,完成部门行业扶贫任务。
三、强化组织实施
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相衔接,紧密结合全市脱贫攻坚计划,精准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研究制定落实重点工作和量化指标的实施方案,倒排任务时间表,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四、强化督查考核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日常跟踪督办、年中重点抽查、年底总结考核,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好专项督促检查,将督查情况报告及时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工作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并视整改落实情况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约谈问责。市委、市政府将把各部门履行行业扶贫职责情况和完成行业扶贫目标任务情况纳入对部门的年终综合考评。
附件:市级部门2018年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3 月27日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