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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645-5-17_F/2018-0615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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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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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抓实扶贫领域信访工作防止信访问题上行

保山市抓实扶贫领域信访工作防止信访问题上行

一是多种方式,畅通渠道。在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信访多种渠道的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通手机短信,构建“四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方便群众信访投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降低群众诉求成本。二是优先受理,快办快复。坚持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优先受理、办理,做到当天受理当天转办交办,条件允许的,现场答复,确保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及时有效办理,避免久拖不决。2017年,全市信访系统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问题33件次,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切实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严格把关,规范办理。严把案件审核质量关,对咨询类信访问题做到政策解释清楚、政策出处清楚,求决类问题处理意见明确、具体,适用法律法规、政策准确恰当,并要求在信访信息系统内规范上传附件。将初次发生的咨询求助类扶贫信访问题纳入信访事项满意度评价范围,积极引导群众进行评价,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息诉息访率。四是压实责任,案结事了。下发《保山市信访局关于做好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整改和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采取人人盯、盯人人、天天盯的方法,对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受理办理情况进行预警,将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及上级转交办的扶贫领域信访件办理情况作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重点,及时督查督办3件次,发出督办函3份。按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信访问题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五是清单管理,销号退出。分别建立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受理办理、转送交办、督查督办三个工作清单,将扶贫领域信访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一销号。(保山市信访局提供市扶贫办整理 216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