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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645-5-17_F/2018-061501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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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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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就业扶贫工作要求的通知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保开组办〔2018〕16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就业扶贫

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月28日,市委书记赵德光在全市2018年脱贫攻坚推进会上就结合贯彻落实4月27日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指出:关于产业和就业的问题,产业扶贫要“种养、加工、销售”三个链条一体化,抓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要“能外部不内部,利用外部资源;能城市不农村,利用外部空间;能工业不农业,利用外部产业;能现有不求异,利用现有产业;能产业就不公益,创造财富最大化,能公益就不兜底,消耗财富最小化”(以下称“六能六不”),抓实就业扶贫。

5月16日,市委书记赵德光率市政府副市长杜春强、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办等部门主要领导深入昌宁县珠街乡调研指导就业扶贫时,他结合贯彻落实就业扶贫“六能六不”要求,指出:采用“能现有不求异”的思路,发展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四小”产业,解决就业增收问题。

赵德光书记有关就业扶贫讲话精神,符合保山就业扶贫实际,对今后推进全市就业扶贫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好就业扶贫“六能六不”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脱贫增收,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取得成效。现就贯彻落实好有关就业扶贫指示精神通知如下:

一、摸清劳动力底数,采集劳动力信息,建立完善贫困劳动力就业档案。采集贫困劳动力(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贫困人口)的个人基本信息、转移就业意向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相关信息,与扶贫开发系统数据进行对比核实,摸清全市贫困劳动力人数、有就业意愿、无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人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人社局,市扶贫办)

二、制定保山市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方案。按照就业扶贫“六能六不”原则,结合云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68号)文件,制定全市贯彻落实意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三、贯彻落实就业扶贫“六能六不”要求

1.落实“能外部不内部,利用外部资源;能城市不农村,利用外部空间;能工业不农业,利用外部产业”就业要求,利用沪滇协作,开展劳务协作,完善协作措施,加强劳务对接,广泛搜集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岗位信息,建立跨区域、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引导更多贫困劳动力参与劳务协作实现转移就业;利用产业园区(园中园)就业机会,针对园区和企业的用工需求,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有序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园区务工,推动到外部和城市就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扶贫办)

2.落实“能现有不求异,利用现有产业”就业要求,发展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四小”产业,抓产业聚市,解决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农业局、市工信委)

3.落实“能产业就不公益,创造财富最大化;能公益就不兜底,消耗财富最小化”就业要求,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贫困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可适量开发一批扶贫工作信息员、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施就业帮扶安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

四、设立保山特色农产品配送中心。近期先在昆明成立配送中心,逐步向外省延伸,拓展农特产品销售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水平。加大省外、县外实际转移就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补贴力度。培育当地劳务公司,鼓励推动当地劳务公司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成为劳务经纪人,给予相应补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六、有针对性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确保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力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机会,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能入学就读。对属于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每人每年可增加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次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农办、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科协)

七、按照“政府引导、社会主办、市场运作”的原则,探索建立集岗位开发、技能培训、就业服务、跟踪维权为一体的劳务输出基地,对组织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数量的劳务输出基地,根据劳务输出人数,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园区)

八、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对企业新承用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与企业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人社局、市工信委)

九、建设创业园区,加大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优先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创业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依托输出地乡(镇)、村基层组织,采取邻里结对、互助联盟、志愿帮扶、有偿服务等方式,协调解决留守老人儿童、农忙缺工和家庭应急等实际困难;在输入地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片区联络、维权、应急服务站,为劳务输出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争议调处、权益保障、应急救助等跟踪服务。各地可以根据每年外出务工人员寄钱回乡的金额,给予外出务工人员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就业扶贫的重要性,结合当地和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便操作的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确保各级就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收到实效。贯彻落实情况将列入市委脱贫攻坚督查事项。

各责任单位将细化的贯彻落实方案于2018年6月20日前报市扶贫办综合科,联系人:黄正町,电话:2162226,邮箱:bssfpb@163.com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