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645-5-/2018-1025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9-14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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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系上安全带

保山市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系上安全带

保山市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以精准识别、精准施策为核心,坚持长期性救助与临时性救助相结合,将全市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低保,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到2018年8月底, 一是通过精准识别,按户施保将46150户94984人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其中:建档立卡户享受农村低保的有46195人,占农村低保总数的48%,农村低保户均保障人数达到了2.06,全市农村低保总数占全市农业人口的比例为5.69%;将26076户36444人纳入城市低保,全市城市低保总数占城镇口人的比例为3.9%。二是将重度残疾人及无劳动能力、无抚养赡养的特困人员10825户12263人纳入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三是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7483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407.49万元。其中救助扶贫建档立卡户24009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195.49万元; 四是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户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临时救助力度,全市临时救助18197人次,支出资金2585.33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户7185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86.31万元。(保山市扶贫办 216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