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扶贫办综合处关于建立完善脱贫攻坚培训台账及做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关于建立完善脱贫攻坚培训台账及做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开办处函(2018)29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建立台账档案
各县(市、区)扶贫办要按照省扶贫办综合处《关于建立完善脱贫攻坚培训台账及做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省级、市级下发的脱贫攻坚扶贫干部培训实施意见、通知等要求,建立完善县(市、区)制定脱贫攻坚扶贫干部培训实施意见或方案,制定2018年-2020年脱贫攻坚培训计划,以及培训情况统计表,做到培训档案“一班一册”或“一班一档案”。
二、建立实训基地
根据2018年10月12日在省扶贫办召开的全市扶贫办主任座谈会精神,要求各县(市、区)扶贫办结合实际,建立2-3个实训实战实作的脱贫攻坚培训基地(简称“实训基地”),各县(市、区)扶贫办于2018年10月22日《保山市建立 “实训基地”情况推荐统计表》(附件2)报市扶贫办综合科。(联系人:段从寿,联系电话:2162226)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扶贫办必须高度重视,按省扶贫办综合处《关于建立完善脱贫攻坚培训台账及做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规范的培训台账和档案。务必按时、按质完成,按时上报。
附件:1.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关于建立完善脱贫攻坚培训台账及做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开办处函(2018)291号)文件
2.保山市建立 “实训基地”情况推荐统计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2
保山市建立“实训基地”情况推荐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领导签字: 填报日期:
序号 |
实训基地名称 |
实训基地所在乡、村 |
推荐理由和主要实训内容 |
实训基地负责人或联系人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