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贫困乡退出复审公示
根据保山市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贫困乡退出标准,对隆阳区丙麻乡、西邑乡,腾冲市北海乡,龙陵县木城乡、平达乡、象达镇、龙山镇、腊勐镇,昌宁县大田坝镇、鸡飞镇、更戛乡、珠街乡12个贫困乡开展市级复审。
经核查,上述12个乡(镇)贫困发生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通路、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医疗卫生、公共活动场所、适龄儿童入学10项指标均符合贫困乡退出标准,拟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贫困乡退出,现向社会公示,即日起公示7日,如有异议,请向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875-2122211、2162226
电子邮箱:bssfpb@163.com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