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市本级2025年度“三公”经费
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安排,经保山市财政局汇总,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将保山市市级部门(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2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011万元,完成预算数3071万元的65.5%,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完成率较低所致,较上年1763万元增加248万元,增长14.1%。
分项构成情况:因公出国(境)费为22万元,完成预算数270万元的8.1%,较上年9万元增加13万元,增长144.4%;公务接待费为163万元,完成预算数1126万元的14.5%,较上年242万元减少79万元,下降32.6%,全年公务接待1701批次(含外事接待20批次),接待11825人次(含外事接待389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26万元,完成预算数1675万元的109%,较上年1512万元增加314万元,增长2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39万元,完成预算数225万元的239.6%(主要是使用上级资金购置公务用车导致购置费增加),较上年302万元增加237万元,增长78.5%,全年购置公务用车2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7万元,完成预算数1450万元的88.8%,较上年1210万元增加77万元,增长6.4%,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33辆。
2025年度保山市市本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
附件:1.保山市市本级2025年度“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保山市市本级202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保山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保山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附件3).docx】
附件【保山市市本级202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附件2).xlsx】
附件【保山市市本级202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说明.docx】
附件【保山市市本级2025年度“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附件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