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自2024年9月以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组织对市直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院感染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效果抽样检测工作。
本次抽样检测工作,委托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采取无菌操作随机采样,对16户医疗机构的手术室内空气、内镜、使用中消毒液、医护人员手卫生、物体和环境表面、灭菌物品、透析用水等进行抽样检测。共检测样本261份,不合格5份,合格率98.08%,对医院感染消毒效果检测不符合标准的2户医疗机构立案查处,共罚款6000元,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通过本次抽样检测,进一步促进我市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规范化,对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疾病防治监督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