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将行政区域内的47户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场所划分为“两区”,即控制区、监督区。
控制区是指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国家法规要求对控制区采取专门的防护安全措施,X射线装置工作的过程中,控制区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在控制区的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应设立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制订职业防护与安全措施,设置防护门和连锁装置,严格限制进出控制区,保障该区域的辐射安全。
监督区是指未被定为控制区,在通常不需要采取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但需要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区域。
按规定将“两区”划分后,可向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害)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的行为预防危险,消除放射诊疗危害因素,保障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李加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