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承担有关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相关法规草案。
3.向中共保山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全面工作,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10.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在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全市统筹力度,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11.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规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企业与金融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中共保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山市审计局,设置中共保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中共保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所属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事业单位5个。
行政单位6个,分别是:
1.保山市审计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
3.施甸县审计局
4.腾冲市审计局
5.龙陵县审计局
6.昌宁县审计局
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隆阳区投资审计中心
2.施甸县人民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3.腾冲市投资评估和村级财务审计中心
4.昌宁县政府投资和农村集体财务审计中心
5.龙陵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审计厅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保山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审计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
3.施甸县审计局
4.腾冲市审计局
5.昌宁县审计局
6.龙陵县审计局
纳入保山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5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故由上级审计机关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7人(离休0人,退休77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突出政治引领,政治属性进一步增强,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传达学习、任务分解、跟踪督办、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督促落实,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抓大事、谋大事、议大事。服务中心大局,监督作用进一步彰显,对126个单位组织开展了审计,报送审计信息256篇条,被领导批示采用125篇条,被《中国审计报》选用刊发1条,隆阳区审计局撰写的《多措并举提升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实效》在《中国审计》杂志(2024年第19期)发表,12篇诚信宣传信息被“信用中国(保山)”采用;2个审计项目获评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出市级优秀审计项目6个;昌宁县审计局在2025年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推动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意见,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构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大监督格局,压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对标“三立要求”,自身建设进一步提质,进一步塑造审计职业精神,提升审计专业能力,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集体荣誉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审计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审计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审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4,237,163.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02,305.12元,占总收入的95.1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134,858.70元,占总收入的4.8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12,404.24元,下降8.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79,124.04元,下降5.7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1,333,280.20元,下降38.44%。主要原因是:(一)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项目经费,因此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减少。(二)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地方政府安排审计任务变化而正常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审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3,979,459.30元。其中:基本支出34,118,966.84元,占总支出的77.58%;项目支出9,860,492.46元,占总支出的22.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06,200.39元,下降7.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03,103.61元,下降3.95%;项目支出减少2,003,096.78元,下降16.8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一)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退休、调出调入工资基数差异,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度减少;(二)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审计项目数量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18,966.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396,198.70元,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22,768.14元,占基本支出的1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60,492.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审计业务经费支出9,562,778.86元,主要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审计业务相关经费支出。
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55,916.80元,主要用于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
死亡抚恤经费支出241,796.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审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02,30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3%。与上年相比减少2,583,921.04元,下降5.78%,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主要原因是在全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持续深化成本管控,对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在内的多项一般性支出进行了更大力度的压减,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563,41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9%,完成年初预算的98.82%。其中:行政运行20,262,269.92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8,300,986.91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经费支出;事业运行6,000,155.99元,主要用于全市审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全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持续深化成本管控,对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在内的多项一般性支出进行了更大力度的压减和优化调整;同时,进一步从严核定项目经费,精打细算每一笔开支,力求把有限的财政资金使用在刀刃上,充分体现了政府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带头勤俭节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导向,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2,89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完成年初预算的96.8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64,130.1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61.88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有干部职工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88,75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完成年初预算的87.01%。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44,727.17元,事业单位医疗260,448.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49,533.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046.61元,均用于全市审计机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有干部职工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07,24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1%。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使公积金缴纳基数正常增加,导致预决算产生差异。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1,010.00元,决算为192,802.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073.47元,下降40.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700.00元,决算为151,251.8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45%,完成年初预算的8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310.00元,决算为41,550.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55%,完成年初预算的24.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601.61元,下降1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1,471.86元,下降70.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550.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1,471.86元,下降70.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1,010.00元,支出决算为192,802.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073.47元,下降40.6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700.00元,决算为151,251.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310.00元,决算为41,55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三公”经费审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和经费开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601.61元,下降1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471.86元,下降70.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550.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1,471.86元,下降70.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三公”经费审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和经费开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审计项目及维持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各单位之间、上下级审计业务系统之间开展交流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审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3,706.71元,比上年增加198,121.39元,增长5.7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较上年度的合理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审计局资产总额16,413,070.26元,其中,流动资产3,250,960.66元,固定资产12,391,099.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17,820.23元(净值),其他资产53,19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2,272.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7,224.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3项,账面原值569,24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1,439.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2,0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9,347.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3,753.4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6,553.4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审计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审计业务: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