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 信息分类 | 信息名称 | 基本内容 | 公示情况及内容 |
资质类 | 机构及人员识别 | 机构信息 | 机构的设置依据及相关情况、负责人情况、机构基本信息等 | 已在中心1号办公楼公示 |
人员识别 | 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疾病防控、行政及后勤等工作人员标识:姓名、科室(部门)等 | 已在中心1号办公楼门诊大厅、2号办公楼办证室门口、VCT咨询室门口公示 | ||
准入许可 | 设备准入 | 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及实验设备的使用许可等 | 已在体检办证室公示 | |
价格 | 服务价格 | 服务项目价格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等 | 已在中心1号楼门诊大厅公示 | |
研究平台情况 | 重点研究平台 | 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 | 无 | |
服务类 | 环境指引 | 交通导引 | 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停车收费标识等 | 中心大门、1号、2号、3号停车场均设置相关指示 |
内部导引 | 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等 | 已在中心1号办公楼门诊大厅、2号办公楼办证大厅公示 | ||
安全警示 | 服务场所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 已在2号楼1楼摄片室门口张贴电离辐射危害标识,在各生物实验室门口张贴生物危害标识 | ||
应急指引 | 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等 | 已在办公楼、实验室内部均张贴应急疏散、紧急撤离路线标识 | ||
公共卫生服务 | 服务时间 | 服务时间(含节假日)、服务流程、服务预约方式等 | 为确保公众健康,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于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00,下午:14:30-17:00)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即健康证办理。办理人员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免冠照1张到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号楼2楼体检办证室办理,办理后3天(不包括第3天)取证。 | |
服务项目 | 所承担的政府委托公共服务项目及为社会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 | 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供每季度城市饮用水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https://www.baoshan.gov.cn/bmym/bsswsjkwyh1/zfxxgkpt/fdzdgknr/wsjkxx/szjcgs.htm | ||
免费治疗 | 国家对特殊公共卫生疾病免费治疗的相关规定等 | 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国家扩大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范围(包括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论CD4水平);对困难患者提供住院费用兜底保障,门诊治疗费用全额报销。对所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物和基本检查(痰涂片、分子生物学检测等); 耐多药结核病患者治疗费用由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70%,剩余部分由医疗救助兜底。 对麻风病患者实行免费诊断、治疗及畸残康复服务,提供生活救助和医疗保障。对血吸虫病患者免费提供吡喹酮等治疗药物,晚期患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 ||
预防接种 | 接种单位的地点、服务时间、疫苗种类及生产企业等 |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接种门诊: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297号,0875-2162558(常规疫苗接种);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接种门诊:隆阳区春晓巷30号,0875-2226339(狂犬疫苗接种); 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隆阳区青华街道文昌路红花二期商铺36-37号,0875-2122712. | ||
传染病防控 | 传染病疫情预防、处置相关信息内容等 |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在“保山发布”、“保山新闻网”、“保山卫健”公众号发布。 | ||
健康危害因素 | 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与防控,环境危害因素监测资质、内容与办法,营养监测与营养改善、学生常见病和相关危害因素控制等的相关信息 |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在“保山发布”、“保山新闻网”、“保山卫健”公众号发布。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受理途径及联系方式 | 24小时值班电话:0875-2120842 | ||
行风与投诉 | 招标采购 |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 按照招采有关程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适时公开。 | |
行风建设 | 行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 在中心1号楼大厅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
投诉途径 | 接待投诉部门的电话、信箱等 | 办公室负责接待投诉,电话:0875-2120842,邮箱:ynbscdc@126.com,地点:1号楼五楼 | ||
纠纷处理 | 纠纷处理的程序和相关职能部门电话、地点等 | 办公室,电话:0875-2120842,邮箱:ynbscdc@126.com,地点:1号楼五楼 | ||
科普健教 | 健康科普 | 依据工作职责提供的科普知识、专项传染病防控知识、预防免疫相关政策知识等 |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2024版)第一条https://www.baoshan.gov.cn/info/5712/10182084.htm 保山市适龄女生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热点解读https://www.baoshan.gov.cn/info/5712/10184654.htm | |
健康教育 | 开展相关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等 | 1.2025年1-11月,围绕季节性高发传染病防治组织开展讲座; 2.2025年1-11月,围绕食品安全健康开展讲座; 3.2025年1-11月,围绕职业病防治开展讲座; 4.2025年3月,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 5.2025年4月,全国疟疾日宣传; 6.2025年7月,世界肝炎日宣传 | ||
便民服务 | 咨询服务 |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 已在中心1号办公楼门诊大厅、2号办公楼办证室门口公示 | |
其他信息 |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 按要求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