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3-X/2025090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部门

补缴土地出让金

政府性基金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

依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等要素,集体决策,合理确定补缴土地出让金金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等要素,集体决策,合理确定补缴土地出让金金额。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4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第43条。


2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部门

城市道路占用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开车辆通道口

每平方米0.35元/天,三年一次性收取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房发【1996】248号


3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部门

耕地开垦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收取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以当期省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价确定。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1〕18号)、《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8〕19号)


4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事业单位

不动产登记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1.住宅类不动产登记(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的收费标准为:80元/件(包含车库及储藏室);2.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的收费标准为:550元/件; 3.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为:10元/本,核发一本证书免收,两本及以上,每增加一本收10元。

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