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策事项 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部门 | 是否听证 | 完成时限 | 决策事项层级(注明省级、 市级、部门) |
(一)规划类 | ||||||
1 | 保山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原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并报送编制计划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签﹝2024﹞1号)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是 | 2026年6月30日前 | 市级 |
2 | 保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九条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是 | 2026年12月30日前 | 省级 |
3 | 保山市“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条、第十一条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否 | 2026年12月30日前 | 市级 |
(二)公共资源配置类 | ||||||
(三)重大政策措施类 | ||||||
(四)价格管理类 | ||||||
(五)长期管控措施类 | ||||||
(六)其他需要提请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