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恶意索赔”“强迫消费”“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重点线索范围
(一)“市霸”“行霸”违法线索
在特定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采取暴力、软暴力、滋扰胁迫等手段,实施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操控价格、排挤打压同行业商户、强行收取保护费、霸占摊位,欺压经营主体的违法线索。
(二)恶意索赔违法线索
不以生活消费需要为目的,为谋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经营者施压,恶意索要赔偿的行为,干扰企业、商户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线索。
(三)强迫消费违法线索
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违法线索。
(四)保护伞违法线索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市场领域黑恶乱象,通风报信、干预案件查办、利益输送,充当“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线索。
(五)其他市场监管领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875-2133077
举报邮箱:bssgsjshcejb@163.com
邮寄地址: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305号),邮编6780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尽量写明被举报人(单位)名称、地址,写明违法时间、具体事实,附照片、录音、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处置。
(二)鼓励实名举报,我局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收到线索后,我局将依法分类核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