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近期,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罐头、糕点等7大类食品,公告合格样品15批次。现将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1.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17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b、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4批次。
2.糖果制品,抽检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糖精钠、合成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批次。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铅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4.速冻食品,抽检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过氧化值、铅、铬、氯霉素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5.罐头,抽检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商业无菌砷、铅、镉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1批次。
6.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依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2021年版)、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2320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草甘膦、吡虫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甲拌磷、氟、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3批次。
7.糕点,抽检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3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1年12月09日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0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