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市食品安全协会、市餐饮美食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餐饮环节浪费监管,确保制止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结合全市餐饮食品监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各项措施,做到店堂有宣传、餐桌有标识、点菜有提醒、剩菜有打包,使餐饮行业更加自律,餐饮消费更加理性,全民节约意识显著增强,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坚决遏制餐饮服务环节浪费势头,推动反餐饮浪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督促指导。将《反食品浪费法》纳入餐饮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范围,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反餐饮浪费承诺,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督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加强食材集中采购、科学存储和餐饮食品生产、配送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结合文明创建工作,督促餐饮企业在店堂显著位置张贴宣传画(海报),在餐桌摆放宣传牌,在电子广告屏幕上播放宣传视频,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用餐氛围。推进餐厨垃圾减量化,实施餐厨垃圾动态监测,对餐厨垃圾统计分析,把餐厨垃圾日产生量作为制止餐饮浪费的评判依据。
(二)强化社会餐饮浪费治理。将制止浪费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同推进,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开展“文明餐桌”和“光盘行动”,将节约理念贯穿到餐饮经营全过程,从“刀尖”抓起,细化加工方法,减少原料浪费。餐饮经营者要推出“半份菜”“小份菜”,合理制定价格。推行点菜师“绿色点餐”制度和行“N-1点餐”模式,进行“温馨提示”“节约提醒”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纠正“自己掏钱,丰俭由我”的错误观念。鼓励提供打包餐盒,主动提醒消费者打包剩余菜品,提升“光盘意识”和餐桌文明。
(三)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浪费管理。强化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将聚餐人数、食谱、数量作为备案审核的重要内容,并签订《农村集体聚餐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承诺书》(附件3)。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员、信息员的网格触角作用,及时掌握农村红白喜事举办宴席情况,主动上门,开展食品安全指导和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拒绝“剩宴”,推动宴请移风易俗,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写入村规民约,破除讲排场、比阔气、好面子等不良风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属地开展“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四)加强节俭消费提示提醒。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主动回应消费者对餐饮浪费行为的反馈和咨询。适时发布制止餐饮浪费的消费提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文明创建,引导沿街商户、广告公司等单位,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发布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联合新闻媒体对制止餐饮浪费取得良好成效的单位予以正面宣传,对整改措施不力、浪费现象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曝光。
(五)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加大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落实设置反对餐饮浪费标志标示、主动进行消费提示提醒的监督检查。解决一批店堂无宣传、餐桌无标识、点菜无提醒的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违法案件,曝光一批餐饮加工制作和经营过程中发生严重浪费的典型案例。
(六)倡导餐饮行业自律管理。加强与食品安全协会、餐饮美食协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引导行业协会发出自律倡议,不以任何形式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推动餐饮单位实行“阳光菜单”制,倡导吃多少、点多少,理性消费。行业协会在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时,要将“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列入评选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未雨绸缪的战略远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制止餐饮服务环节浪费行为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迅速部署推进落实,尽早取得工作成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协同推进,常抓不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文明办、商务、住房城乡、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合力解决难点问题,开展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餐饮浪费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需发动餐饮行业和广大群众改变观念、积极参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媒介,运用公益宣传、政策解读、消费提示等多种形式,引导餐饮行业强化自律管理。要结合“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工作,引导餐饮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餐饮加工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大对铺张浪费行为的曝光力度。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在每周周四17∶00前向市局餐饮监管科上报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5月1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并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监管工作。(联系人及电话:万晓斌,0875—2200761)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