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上报的《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保山中院运维服务2026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保中法〔2026〕28号)已收悉。经我委研究,原则同意保山中院运维服务2026年度项目实施,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中院运维服务2026年度项目。
二、项目法人: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人代表:杨国俊。
三、建设地点:保山市。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全国法院“一张网”运维保障工作方案》开展相关运维工作要求,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运维主要是自建系统及下辖基层院“一张网”应用支持、终端维护及场所类运维工作。包括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应用系统运维服务、网络和信息安全运营服务三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主要包括对“一张网”支撑软件和接口、网络及相关的桌面终端、诉服终端、庭审设备等巡检、维护、故障处理等内容。
(二)应用系统运维服务:主要包括对“一张网”功能模块的应用咨询、问题处理、用户权限流程配置、软件问题(bug)确认、应用升级配合、数据修改(前端)和应用培训等内容。
(三)网络和信息安全运营服务:主要包括一张网边界防护、违规外联监测等内容,开展中级法院及辖区安全设备、安全策略、安全漏洞扫描、加固等维护工作。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8万元。资金来源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级财政部门预算内资金。
六、建设年限:15个月。
七、采购方案:本项目采购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开展采购工作。认真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后续工作,待具备建设条件后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