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保山市新一代智慧公积金系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公积金〔2026〕16号)文件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我委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新一代智慧公积金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人代表:那青海。
三、建设地点:保山市。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依托政务云平台,构建覆盖归集、提取、贷款、财务、资金等核心业务的金融级智慧公积金系统,搭建业务中台、技术中台、数据中台、风控中台、AI中台五大能力平台,建设网上业务大厅、移动业务端、移动柜台等服务渠道,全面完成核心业务系统国产化适配和数据标准贯标,支撑未来5—10年业务规模增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金融级核心业务系统建设;中台支撑平台建设;业务、数据、技术、风控、AI五大中台建设渠道端建设;核心系统国产化兼容适配;数据标准贯标;数据迁移;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和项目管理平台对接;原风控系统对接及功能完善。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5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七、建设年限:2026年至2027年。
八、其他要求:按照《保山市密码应用与创新发展工作(2023-2027年)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保密码办发〔2024〕2号),项目要落实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要求,并在系统运行前进行密码安全性评估。
接文后,请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办理相关手续。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