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你会《关于保山市残疾人自强健身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残请〔2023〕10号)收悉。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满足残疾人康复锻炼,提高技能康复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保山市残疾人自强健身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残疾人自强健身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法人代表:陈乐(理事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院内。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层钢桁架结构残疾人自强健身业务用房一幢,配套建设门卫室、停车场、绿化等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匡算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彩票公益金及自筹。
七、项目工期计划:预计2023年11月开工,2024年9月完工。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可研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