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保山市人民医院智慧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卫健请〔2023〕26号)文件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保山市人民医院智慧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智慧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人民医院,法人代表:郑洪源。
三、建设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院内。
四、建设性质:改扩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部署覆盖保山市人民医院全部科室及相关远程医疗协作单位,为所有患者及居民提供服务的应用软件。实施HIS系统升级改造、多功能自助终端一体机服务改造,及相关系统匹配性改造;新建诊疗预约系统、双向转诊平台、信息发布系统、患者便利保障服务、满意度调查系统、处方流转系统、务系统升级、智慧服务互联网医院系统、远程医疗系统等32个子系统;购置及安装相关设备设施。项目完成后医院智慧服务达到省级评估2级。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投资156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省级预算内补助5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065万元。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10月到2024年10月。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严格按程序报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