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保山市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卫健请〔2023)8号)收悉。为完善保山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病房功能,提高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救治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保山市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新冠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人民医院;法人代表:郑洪源(院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院内。
四、项目建设性质:设备购置。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床位300张,购置设备共32台(套)。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匡算总投资47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70万元。
七、项目工期计划:预计2023年3月开工,2024年3月完工。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