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01203-002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 文号
  • 保搬发〔2020〕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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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隆阳区瓦渡乡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给予<隆阳区小湾水电站库区瓦渡乡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隆搬请〔2020〕41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经技术审定的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作为开展下步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工期 6个月,2021年 1月启动项目实施,2021年 6月完成项目竣工。

三、同意经技术审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购置安装 6.0米灯杆 40W半截光型光源 LED太阳能路灯 482套,采用单侧布置方式,灯杆悬挑长度为 1.5米,仰角为 14度, 沿村内主、次干道布置,相邻路灯之间布置间距为 30-40米;规划内容为:

(一)垭口村规划安装 175套;其中:阿田寨组 43套,松平寨组 42套,垭口组 37套,阿台寨组 53套;

(二)安和村规划安装 150套;其中:旧田组 42套,新田组 20套,芒山组 29套,啊华寨 59套;

(三)浪坝村规划安装 73套;其中:老田组 30套,红岩组 43套;

(四)三坪村规划安装 84套;其中:白沙水组 45套,锥栗坡组 39套;

四、同意经技术审定的项目估算总投资 215.90万元,资金来 源为金额申请 2021年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

五、请按照批复、审查意见要求,在下阶段中进一步对工程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并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按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同时做好项目跟踪问效及项目绩效监测评估工作。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 12月 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