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01130-0021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 文号
  • 保发改农经〔2020〕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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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隆阳区2021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隆阳区林草局:

报来的《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隆阳区 2021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隆林草报〔2020〕199号)已收悉。经我委与市林草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阳区 2021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阳区瓦马乡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 32000亩,其中:人工造林 2000亩,封山育林 30000亩。

六、项目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400万元,资金来源来申请上级补助。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1年至 2022年。

八、接文后,请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 11月 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