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01130-0021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 文号
  • 保搬发〔20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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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隆阳区瓦房乡肉牛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给予<隆阳区小海坝水库安置区瓦房乡肉牛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隆搬请〔2020〕5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经技术审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 研究报告可作为开展下步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工期 8个月,2021年 4月启动项目实施,2021年 11月完成项目竣工。

三、同意经技术审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主体工程:项目规划在瓦房乡干塘村建设一座规范化集中肉牛养殖场,规划占地面积 12612.15平方米(约 18.92亩), 总建筑面积 2656.00平方米;其中:新建 2栋 1层轻钢结构牛舍 1344.00平方米,新建 1栋 1层轻钢结构碎料间 200.00平方米; 新建 1栋 1层轻钢结构仓库 200.00平方米;新建 2栋 1层轻钢结 构青贮窖 488.00平方米;新建 1栋 1层轻钢结构隔离牛舍 144.00 平方米;新建 1 栋 1 层轻钢结构堆粪棚 120.00 平方米;新建 1 栋 1层轻钢结构管理用房 160.00平方米。

(二)附属工程:场地平整挖土方 2250.00立方米,场地平 整回填方 220.00立方米,场地及道路硬化面积 2800.00平方米,挡土墙(路肩墙)1452.00立方米,空心砖围墙 235.00米,铁丝 网围栏 107.00米,铁艺大门 3道,砖砌踏步 10.00平方米,太阳 能路灯 4盏,60T地磅秤 1套,上下牛台 1个;给水工程为:新 建 50立方米蓄水池 1个,DN50钢塑复合管 100米,DN32钢塑复 合管 200米,水表井 1座,以及配套管件设施;雨水工程为:新 建Ⅰ型浆砌石排水沟(0.4米*0.4米)400.00米;污水工程为:新建 DN300 双壁波纹管(HDPE)250 米,Φ500 砖砌污水检查井 20个,100立方米污水处理化粪池 1个,无害化处理池 1个,沉 淀 池 1 个 ; 购 置 安 装 60KVA 变 压 器 1 台 , 架 设 YJV0.6/1KV-3X35+1X16铜芯输电线路 300米,YJV0.6/1KV-3X10 铜芯输电线路 150米,YJV 0.6/1KV-3X4铜芯输电线路 200米, 水泥电杆 2根,总配电箱 1套,移民标志碑 1座。

四、同意报告提出的生产扶持方式。

(一)项目完成后移交给杨柳乡进行管理使用,乡镇可通过招商引资或成立合作社在养殖基地内进行养殖生产;招商企业或合作社对养殖基地进行使用和管理,招商企业或合作社需自筹资金进行牛种、设备购置,招商企业或合作社按承包合同向杨柳乡缴纳移民固定资产使用费,承包合同中需明确 1—3年承包费不低于本项目移民资金总投资的 7%,之后年度承包费可根据养殖收益 及市场行情逐年增加;且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全乡移民安置区的基 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困难移民户生产生活补助、困难移民户 就医就学补助;乡镇可通过“一事一议”明确收益资金使用方向,后报隆阳区搬迁办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移民户有养牛意愿的,可向牛场提出申请,牛场需向农户提供犊牛或架子牛,农户领回家后需按照牛场的养殖标准进 行饲养(养殖饲料农户自行购买),经过 6-8个月的育肥后由牛场统一进行回购,牛场按保护价(具体协商)支付给农户收益, 移民户养殖过程中牛场全程提供技术服务(饲养、防疫、治病等 技术);项目实施前 2年每户只能申请领养 2头牛,之后随着农户养殖技术、养殖条件的成熟和养殖收益的增加,每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扩展养殖规模;同时牛场必须承诺能按照移民户要 求提供充足的犊牛、育肥架子牛。

(三)牛场建成投产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生产工人,优先 考虑移民户,帮助解决当地移民户的就业问题。

(四)牛场建成投产后,当地移民户种植的经济作物秸秆(水稻秆、玉米秆、甘蔗秆、四季豆藤蔓和其他果蔬枝叶)可出售给牛场作为粗饲料;既完善了移民户种植经济作物的产业链,又给移民户带来了经济收益。

五、同意经技术审定的项目估算总投资 70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省级 2021 年度省级后期扶持生产开发项目补助资金 461.00万元(占总投资 65.76%),整合其他部门资金 240.00万 元(占总投资 34.24%)。

六、请按照批复、审查意见要求,在下阶段初步设计中进一步对工程方案进行修改、优化扶持模式、明确扶持对象、调整实施进度、同时对资产产权收益处置进一步细化并征求意见公示确认。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 11月 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