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改革局、林草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上报隆阳区 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隆发改农经〔2020〕410 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隆阳区上报的初步设计。
二、建设地点:隆阳区蒲缥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岩溶面积 40.0平方公里。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 2253.33公顷,其中:人工造林 253.33公顷,封山育林 2000.00公顷;修建田间生产道路 3.00公里;排灌沟渠 8.25 公里,输水管道 0.80公里。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 1090.77 万元, 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 1000万元,地方配套 90.77万元。
五、建设年限:2020-2021年。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项目实施。隆阳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报原批复单位同意,方可变更。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隆阳区要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和年度验收办法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16〕960号)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加强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隆阳区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阶段性总结、检查验收资料、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和录像资料等及时、科学归档保存。
(四)严格建立完善项目月报和月调度制度。隆阳区发展改革局每月 5 日前要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农经科,以便汇总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隆阳区 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保山市水务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 11月 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