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对<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对小湾水电站库区、河西水库安置区漭水镇浪麻山水库至麻地垭口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昌搬发〔2020〕4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经技术审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作为开展下步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工期 8个月,2020 年 11 月启动项目实施,2021 年 6 月完成项目竣工。
三、同意经技术审定的建设内容路线全长 4.103045 公里,为保证路线连贯性,保持桩号及里程明晰,路线起点顺接已规划道路 K0+820 处(茶所旁), 止点 K4+923.045 为后大山水泥路头。建设标准参照农村公路 基本级设计,设计速度 10km/h,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路基宽度为 5.5 米,路面宽度为 4.5 米;设置△70 单柱铝合金 标志牌 12 处,移民标志碑 1 处。
四、同意经技术审定的项目估算总投资 494.23 万元,资金 来源全额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
五、请按照批复、审查意见要求,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对工程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并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按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同时做好项目跟踪问效及项目绩效监测评估工作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 10月 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