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八○八水库、三岔河水库库区及安置区龙陵县镇安镇移民后扶路灯亮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搬发〔2020〕37号)已收悉,经研究, 批复如下:
一、经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经技术审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作为开展下步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工期 3个月,2020年11月启动项目实施,2021年1月完成项目竣工。
三、同意经技术审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购置安装LED太阳能路灯570盏,采用单侧及双侧布置方式,沿村内主、次干道布置,相邻路灯之间布置间距为30-40 米;
1.8米高上下臂一杆双头路灯122盏,主要布置于镇安集镇 两侧人行道上,朝车行道方向杆高8米,功率为80W光源,朝人行道方向杆高为6米,功率为50W光源。2.7米高一杆单头路灯448盏,主要布置于镇安镇村组内道路边,含小田坝社区122盏、镇北社区51盏、八零八社区64盏、 镇安社区62盏、镇安镇集镇149盏;灯杆悬挑长度为1.5米,仰 角为14度。
(二)新建移民标志碑一座。
四、同意经技术审定的项目估算总投资 228.44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
五、请按照批复、审查意见要求,对工程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并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按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同时做好项目跟踪问效及项目绩效监测评估工作。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 10月 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