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给予北庙水库安置区板桥镇肉牛养殖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的请示》(隆搬请〔2020〕2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该项目实施方案基本达到规程、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经技术审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可作为开展 下步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建设 工期 7个月,2021年 1月启动项目实施,2021年 7月完成项目竣工。
三、同意经技术审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肉牛养殖示范村 4个,购置肉牛 746头(育肥牛 274头,能繁母牛 472头),扶持发展养牛专业示范户 172户。补助标准: 育肥牛 6000元/头,能繁母牛 6500元/头。
(1)西河村扶持养殖户 48户,扶持肉牛养殖 213头,其中: 能繁母牛 213头。
(2)董达村扶持养殖户 32户,扶持肉牛养殖 151头,其中: 育肥牛 130头,能繁母牛 21头。
(3)左所村扶持养殖户 82户,扶持肉牛养殖 341头,其中: 育肥牛 114头,能繁母牛 227头。
(4)沙坝社区扶持养殖户 10户,扶持肉牛养殖 41头,其中: 育肥牛 30头,能繁母牛 10头。
四、同意经技术审定的项目估算总投资 656.672万元,资金 来源为申请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 483.872万 元,群众自筹 172.80万元。
五、请按照批复、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对工程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并抓紧落实各项实施条件,按项目实施相关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同时做好项目跟踪问效及项目绩效监测评估工作。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 10月 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