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给予小海坝水库安置区瓦房乡肉牛养殖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的请示》(隆搬请 〔2020〕23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该项目实 施方案基本达到规程、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经技术审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可作为开展下步工作的依据。
二、同意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工期 7个月,2020年 10月启动项目实施,2021年 4月完成项目竣工。
三、同意经技术审定的建设内容新建肉牛养殖示范村 3个,购置肉牛 428头(育肥牛 52头,能繁母牛 376头),扶持发展养牛专业示范户 104户。补助标准: 育肥牛 6000元/头,能繁母牛 6500元/头。
(1)徐掌村扶持养殖户 35户,扶持肉牛养殖 135头,其中: 育肥牛 18头,能繁母牛 117头。
(2)大陷坝村扶持养殖户 23户,扶持肉牛养殖 101头,其中:育肥牛 4头,能繁母牛 97头。
(3)白龙井社区扶持养殖户 46户,扶持肉牛养殖 192头, 其中:育肥牛 30头,能繁母牛 162头。
四、同意经技术审定的项目估算总投资 388.304万元,资金来源为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 283.904万元, 群众自筹 104.40万元。
五、请按照批复、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对工程方案进行修 改、优化;并抓紧落实各项实施条件,按项目实施相关程序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同时做好项目跟踪问效及项目绩效监测评估工作。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 10月 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