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保卫健发〔2020〕355 号)收悉。经市级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五层框架结构业务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 4758.16 平方米,其中 1-3层为托育用房 3090.96平方米,设备购置,设置 普惠性托位 365个;4-5层为后勤综合楼 1667.2平方米。概算总投 资 1659.2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489.03万元,工程建设其 他费 111.72万元,预备费 58.53万元。
二、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施工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请你委指导好项目单位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 9月 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