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保山工贸园区王家山片区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核准的请示》(保工贸经发〔2020〕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 2016年本)》(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 〔2017〕4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满足保山工贸园区王家山片区建设项目新增用电需求,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法人及代表
项目法人:保山市科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学明。
三、建设地点
保山工贸园区。
四、建设工期
2020年10月—2021年12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线路总长 5.52km,电压等级为 10kv。其中:架空线路3.056km,电缆入地 2.464km。
(一)新建Ⅰ回架空线路工程,架空线路段起于 110kV栗树园变电站西侧新建 GⅠ1号杆、迄于 2016年公租房南侧新建 GⅠ11号杆,电缆敷设段起于 110kV栗树园变电站出线柜,迄于栗树园变电站西侧新建 GⅠ1号杆。
(二)新建Ⅱ回架空线路工程,架空线路段起于 110kV栗树 园变电站西侧 GⅡ1 号杆、双回路迄于 2016年公租房南侧新建 G Ⅱ11号杆,单回路分别迄于新建 GⅡ11.10号杆及东方明珠六期东侧新建 GⅡ28号杆,电缆敷设段起于 110kV栗树园变电站出线 柜,迄于栗树园变电站西侧新建 GⅡ1号杆。
(三)新建Ⅲ回架空线路工程,架空线路段起于 110kV栗树 园变电站西侧 GⅢ1号杆、迄于王家山变电站东侧 GⅢ11号杆;电 缆敷设段工程,一段起于 110kV栗树园变电站出线柜,迄于栗树园变电站西侧新建 GⅢ1号杆;二段起于王家山变电站东侧 GⅢ11 号杆,迄于东方明珠Ⅰ东侧新建 GK—001环网柜;三段起于王家 山变电站东侧 GⅢ11号杆,迄于东方明珠Ⅰ西南侧新建 GK—002 环网柜。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控制在 652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保山市科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自筹。
七、项目核准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山市科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变更申请。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项目自核准文件发文之日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发文之日 2年内未开工建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保山市科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请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转 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 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年。
(四)在 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五)取得核准文件后,请保山市科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建设条件方可开工建设。
(六)其他意见详见《云南本优信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保山工贸园区王家山片区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评审意见》(本优信〔2020〕060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王家山片区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 10 千伏 线路路径方案的批复》(保工贸发〔2020〕113号)。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9月 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