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关于龙陵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龙发改社会〔2020〕295 号)收悉。经市级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改建重症监护室 ICU病房、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病区)用房 3904.75平方米,购置移动 DR、无创呼吸机等设备 12 台/套;概算总投资 1375.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 1216.33万元 (含设备购置费 48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 98.52万元;基本预备 费 60.82万元。
二、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施工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请你们指导好项目单位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 7月 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