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关于上报龙陵县 5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龙发改社会〔2020〕272 号)收悉。经市级审查,认为初步设计 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 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 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龙陵县腊勐社区 5人制足球场 1块 1050平方米; 概算投资 8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72.23万元,工程其他费 5.63万元,预备费 2.34 万元。新建龙陵县龙江大新寨 5 人制足球场 1 块 1050平方米;概算投资 80.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72.07万元, 工程其他费 5.62万元,预备费 2.33万元。新建龙陵县龙江大汉坝 5人制足球场 1 块 1050平方米;概算投资 96.06万元,其中建安工 程费 86.52万元,工程其他费 6.75万元,预备费 2.79万元。新建 龙陵县龙新社区 5 人制足球场 1 块 1050 平方米;概算投资 78.9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71.13万元,工程其他费 5.55万元,预备费 2.3万元。
二、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 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施工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 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请你们指导好项目单位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 5月 7日
(此件公开发布)